《快递暂行条例》实施近一个月,不少快递员反映,新规执行起来有点难。

  近日,市民李先生网购了一件商品,三天之后正是快件预计到达的日子,可等了一天也没有接到快递员的送货电话,“在家等一天,晚上想查查单号看看快递到哪了,才发现原来下午就收到了一条通知短信,说包裹已经放在了快递箱,还给了我个取件码。”

  明明家中有人,为什么快递员不能送货上门?韵达快递员小秦告诉记者:“现在小区都安的快递箱,要么就有驿站,我省事,你也省心,每件货都送上门浪费时间,还容易丢件,以前都遇到过。现在都不送上门,除非用户主动要求,我们才送” 《条例》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但就目前情况看,随着互联网购物平台不断发展,快递业务量不断增大,快递要做到“门到门,人到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快递员李惠东:实际上快递箱、代收点都是要向我们快递员收费的,每个件都送上门,一天能送100个件的话,放快递箱一天能送200个件,对我们来说,我们宁愿花点钱来提高送件效率,一举两得,大家都方便。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