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全省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09万笔658.90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2266.14万平方米。其中,82.58%的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新房;66.13%的贷款用于购买90—144(含)平方米的房子。

  关键词 缴存中低收入缴存者占97.28%

  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公积金新开户单位21102家,实缴单位129849家;新开户职工101.23万人,实缴职工894.06万人;当年缴存额1042.01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59%、2.50%和13.89%。截至年末,全省公积金缴存总额6857.75亿元,同比增长17.92%;缴存余额3099.63亿元,同比增长11.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26.82%,国有企业占13.33%,城镇集体企业占4.28%,外商投资企业占4.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5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其他占9.3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60%,国有企业占25.39%,城镇集体企业占3.44%,外商投资企业占6.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3%,其他占6.62%;中、低收入占97.28%,高收入占2.72%。

  关键词 提取近八成提取额用于住房消费

  2017年,全省269.21万名缴存职工累计提取公积金712.40亿元,同比增长5.7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37%,同比减少5.24个百分点。

  79.14%的提取额用于住房消费,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3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33%,租赁住房占1.26%,其他占4.2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86%,其中离、退休提取占15.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43%,其他占2.5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者占95.34%,高收入者占4.66%。

  关键词 贷款首套房贷款占比86.16%

  2017年,全省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9.09万笔658.9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91%、11.70%。全年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2266.14万平方米,为购房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410634.86万元。年末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03%,同比减少0.40个百分点。

  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27%,90-144(含)平方米占66.13%,144平方米以上占17.60%;购买新房占82.5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87%),购买存量商品房占17.30%,其他占0.12%。

  申请贷款的单职工占41.16%,双职工占58.60%,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24%;30岁(含)以下占29.94%,3040岁(含)占39.73%,40-50岁(含)占23.47%,50岁以上占6.86%;首次申请贷款占86.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84%;中、低收入占95.14%,高收入占4.86%。

  此外,全年还发放贷款9749笔339049.11万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240笔238964.3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96.44万平方米,贴息额4706.45万元。

  关键词 增值超73%收益用于公租房建设

  截至年末全省公积金存款547.47亿元。其中,活期22.2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33.88亿元,1年以上定期182.8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8.51亿元。

  全年实现业务收入963782.47万元,同比增长5.4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67869.9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88933.25万元,其他收入6979.30万元。

  扣除各类支出后,全年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452897.76万元,同比增长5.12%;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同期减少0.07个百分点。其中,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30940.06万元,占增值收益比例超73%。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