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决定在济南、杭州、广州、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通知》指出: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试点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譬如,在环境管理方面,试点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工商管理方面,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在交通管理方面,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据悉,15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丹阳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福泉市。

  试点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

  济南尚无实施方案,违停处罚仍由交警

  据了解,目前济南街道办工作人员,可以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人行道的乱停问题,可以贴违停提醒单,但这些违法记录会再上报给交警,由交警审核是否要进行处罚。但城管有了行政处罚权后,就意味着城管可以直接扣分或罚款,不再通过交警部门。

  2月4日,就此咨询济南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还没有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违法停放车辆的处罚权仍然在交警部门。“这里面涉及很多具体问题,如城管的执法依据在哪儿、城管和交警如何进行权限划分、处罚单据从哪里来、是否独立财务、哪些城管人员可以上岗执法、是否培训、如何培训等等,非常复杂。如果真要试点,肯定需要法制办先出具体意见征求稿,再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

  同时,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济南试行此事并不乐观。“其实,2010年之前,济南就曾试行过城管贴罚单,但在试点中发现还是弄不了,最后又将这个职责交还给了交警部门。”

  在他看来,交警部门对于车辆违法停放有着系统的管理经验,从车辆挂牌、上路行驶再到车辆停放,都是由交警部门全程管理、体系运作,如果单独拿出一块职责划分给城管部门,不一定能提高行政效率,城管部门也不一定能胜任。

  “交警贴了罚单后,司机能很快收到短信甚至微信提示,但城管队员可能连车主都查不到。这种行政权力的分割,对于提高行政效率是否有帮助,又会不会给老百姓添麻烦,都是值得商榷的事情。”

  专家:尚无法律依据,但有一定合理性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袁曙光介绍,城管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使行政处罚权,目前在中国尚没有法律依据。“交通领域的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主体是交警部门,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授予城管车辆违停的处罚权。”

  但袁曙光也表示,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城管治理乱停乱放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西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很多都是交给城市管理部门,中国部分城市也试行过,有一定的经验。”

  同时,袁曙光补充,有合理性的同时,也难以回避很多问题。“首先是合法性问题,现在住建部下了试点通知,但住建部和公安部是平级部门,执法授权问题还需要国务院制定措施;其次城管队员对交法不够了解,没有相关培训,法律素养就不能保证;再次如果突然授予城管处罚权,可能会在近一段时间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此外,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周晨虹表示,城管的职能划分也涉及交通疏导方面,如占道经营和商贩管理等。“城管和老百姓打交道多,有一定的街头执法经验,由城管来管理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乱停乱放,可能也有其优势。如果试点成功,有可能是对交警职责的补充,提高治理效率。”

  但同时,周晨虹也表示,即使有这种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首先要解决城管队员是不是够专业的问题;其次要处理好和交警的权限划分,如果处理不好反而会增加执法成本。”

  根本解决停车难,需要更多停车场

  城管对违停车辆贴罚单,对乱停乱放治理能有多大帮助?一位工作在城管一线的人士认为,赋予城管违停车辆处罚权,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但单纯地将交警部门的职能划转给城管部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资料图资料图

  上述人士说,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泛滥,根本原因在于停车场地少,无法满足车辆停放需求。“如很多老旧小区完全没有停车场,没有增量只是改变存量,单纯依靠职能划转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但这一次试点,让城管部门介入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的管理中来,可能更多的是加强部门联合沟通,协调更多停车场地、加强停车场或立体车库的建设。“住建部除了分管城管局,还分管规划局和城市更新局,在这些部门的协调下,解决停车空间的增量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有效解决乱停乱放。”

  上述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目前市中区在拆违空地的后续利用上,已经开始探索协调更多停车场地。“现在市中已经有几个小区,在运作拆违后空地建设停车场,如果有了停车场地,居民停车肯定也心安。”

  但现在拆违空地建停车场也遇到一个瓶颈,就是很难完善规划手续。“都知道有需求,但很难办理合法手续。同时类似公厕、垃圾中转站,都知道有需求,但建在谁家门口说都不愿意。所以,现在场地平整好了,办事处引导企业也对接好了,但目前建设仍处于停滞状态。”

  更名综合执法局,城管确实在扩权

  住建部的《通知》中,除了试点城管对违停车辆贴罚单外,还包含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而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此前均不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

  试点的背后,是目前城管部门确实正在“扩权”的现实背景。2017年底,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城管执法局陆续更名,由原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城市规划、房屋管理、建筑管理、人防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水行政管理、农业管理、畜牧兽医、粮食流通管理等14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的范围,并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综合执法局增加了畜牧、农业、粮食、农机、水利五个部分执法权,当然审批管理权还在原部门,但执法处罚权划归给了综合执法局。”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

  为何更名并“扩权”?方案中表示,是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处罚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问题为突破口,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对此,周晨虹教授表示,这种变化符合城市整体治理的趋势。“我们现在提倡‘大城管’,将相似职能部门的执法范围合并起来,是一种趋势。它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执法,提高执法绩效。”

  (本文内容综合新锐大众、齐鲁晚报等,转载请注明来源并转载包括二维码在内的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