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两条鳄鱼 收到两张照片

  照片背面还标鳄鱼重约25斤

  市民吴先生想从网上买两条鳄鱼“尝个鲜”,通过微信向卖家支付了1500元。数日后,吴先生收到了对方的快递,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两张鳄鱼照片,背面还写着“约25斤”。吴先生哭笑不得,与对方交涉无果后于12月3日向高区警方报了警。

吴先生收到的“鳄鱼”。 高区警方供片吴先生收到的“鳄鱼”。 高区警方供片

  12月3日下午,吴先生在市公安局高区分局涝台边防派出所,向民警讲述了被骗经过。

  11月29日上午,吴先生用手机在一款比较流行的APP软件上看视频,发现一个名为“阿杜养鳄鱼”的网友,比较好奇,就加对方为微信好友。聊了一段时间,吴先生对“阿杜养鳄鱼”讲述的养殖鳄鱼产生了兴趣,他想尝尝鳄鱼肉是什么滋味,于是准备向对方买两条。对方要价鳄鱼每斤45元,经过讨价还价,吴先生最后以每斤3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条25斤的鳄鱼。随后,他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1500元,对方承诺当天就发货。次日晚上,对方发给吴先生一个快递单据号码,表示已经如约发货了。

  12月3日下午,吴先生收到一个快递箱子,拿在手里却轻飘飘的,里面也没有什么声音,不像有鳄鱼的样子。他急忙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只有两张鳄鱼照片。吴先生很生气,发微信质问对方,对方称已经按照约定给吴先生发货了,吴先生怒道:“我是要买两条25斤重的鳄鱼。”对方还振振有词:“你看照片的背面,不是写了吗?”吴先生翻过照片一看,背面写着几个字“约25斤”。

  吴先生哭笑不得,于是要求对方退款,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于是他报警求助,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咨询我市多家快递公司得知,根据《邮政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任何“活物”都是不允许通过邮寄方式运输的。一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快递公司不运送“活物”,一是有时运送时间长,“活物”容易缺氧缺食缺水,或者经不起折腾死亡;二来有的“活物”没有经过卫生检疫或带有传染性疾病,所以禁止运送。此外,被列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名录的扬子鳄、暹罗鳄等几类鳄鱼,也是禁止私人豢养、运输、销售的。

来源: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