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盐业改革全面启动年,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山东将实施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这标志着中央年初颁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山东正式落地。

  此次盐业体制改革,着眼于打破固有的政企不分模式,按照方案要求,我省将逐步剥离省盐业集团及下属盐业公司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撤销山东省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也不再加挂山东省盐务局牌子,对应的盐业监管职责同步下放至各级政府,不再实行原先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山东省盐业集团原先的全省盐业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别移交给山东省经信委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方案颁布以来,山东的食盐市场有哪些变化呢?记者近日走访了济南几家超市发现,很多外地食盐产品已经进入济南市场,而盐业改革后的食盐价格以及质量监管都成为消费者关注的话题。

  外省食盐进军山东市场 市民更加认可本地货

  自2016年12月起,山东省盐务局陆续公布了7批可以从事跨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名单,总计99家外省盐企的产品被获准进入山东市场。

  记者在济南历山路一家超市看到,来自湖北、天津、新疆等地的食盐产品摆满了货架,观察一段时间后,发现消费者更多还是青睐本地货。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前来购买食盐的中年消费者,这位消费者表示:“吃了几十年的本地盐了,所以购买时还是会习惯性地选择本地产品。”

  一位外省盐企驻鲁销售代表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刚刚进入山东市场,作为前期的一种市场试探,投放的多是中低端产品,下一步将根据销售情况决定是否推出一些高端产品。”据这位销售代表介绍,他们的一些产品比山东本土的品牌更加便宜,可谓是物超所值。当问及销售情况时,这位销售代表则坦承“目前销售的不是很理想。”当记者问及原因时,这位销售代表认为,“原有的行业壁垒肯定是原因之一,要想打破存在多年的地方行业壁垒不可能一撮而就,不过我们还是看好未来山东市场的巨大潜力。”可以预见,未来山东市场有望出现更多的外地食盐产品,消费者将获得更多元化的选择。

  此外,该销售代表还表示,目前很多外省盐企尚没有获得山东市场的食盐批发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销售规模的扩大。记者查阅山东省盐务局网站发现,目前在山东开展跨区域食盐批发业务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中国盐业总公司及各省级食盐批发企业;第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生产企业);第三,跨区域销售的盐产品质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并且要符合当地的食盐加碘浓度规定,方可销售。相信随着此次盐业改革的深入推进,行业壁垒会逐渐打破,更多外省盐企将获得山东市场的准入资质,食盐行业竞争会更加规范。

  体制改革倒逼 本土食盐产品日趋多样化

  虽然现阶段山东消费者对本土产品的信赖并没有随着外来品牌的进入而降低,本土盐企却已经嗅到了即将到来的市场竞争危机,不断向市场推出更符合健康饮食标准、科技含量更高的高端食盐产品。

  记者在阳光新路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该超市销售的食盐产品以本省品牌为主,种类已经达到了七、八种,价格维持在2到10元之间。据一位销售人员介绍:“鲁晶牌的烤盐、澳洲海盐都是新近推出的产品,口感和营养价值较之传统产品都有了提高,就目前情况看,新产品销售情况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一些年轻消费者,非常青睐新产品,而中老年消费者更多的还是喜欢购买传统的海晶盐。”

  一位前来选购食盐的老年消费者告诉记者:“市面上食盐的种类比以前多了,老百姓的选择空间更大,还有进口盐,以前都没见过,新产品的确更能满足不同口味消费者的要求,但是原本常见的1.5元一包的普通盐已经很难买到了,最便宜的深井盐也要2.5元一包,怎么越改越贵呀?”先前那位销售人员随即表示:“原先1.5元一包的海晶盐已经停产了,升级版的海晶盐需要2元一包,因为设备技术升级,新产品的加工成本也随之提高,因此价格也有所上涨。”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通过此次盐业体制改革,生产企业可进入流通、销售领域,且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不难预见,随着外省一批具备品牌和技术优势的食盐生产企业加速进入山东市场,山东食盐行业势必会引发一轮兼并重组、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高潮。这将带来盐企产品种类、功能的增加,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按照《实施方案》, 山东也将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或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支持本省企业做大做强。

  盐业改革并非取消盐业专营 而是对其完善与规范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改革是在盐业专营基础上进行的,本质上是为了完善盐业专营体制。在流通、批发方面依然实行专营制度,只是内涵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比如价格和分产销的计划取消了,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环节,允许批发企业跨区经营。这就意味着要有食盐的定点生产许可和食盐的批发证,才能够生产和销售,并不是谁都可以经营。只有合法合规的经营方式才能使企业在盐改大潮中生存发展壮大。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国内现有99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40家食盐生产销售企业,2090家食盐批发销售企业。因此,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盐业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无论是食盐生产企业还是批发企业,都要加强合作,实现共赢。食盐专营体制改革对大部分盐业企业来说是挑战,但也给部分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

  消费者担忧盐业改革后的食盐监管问题

  随机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消费者对年初发生的、波及多省的“臭脚盐”事件仍然心有余悸。如何保障盐业改革后食盐安全问题成为很多消费者关注的问题。针对消费者的担忧,此次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也做了详细规定:

  “生产、批发专营企业只减不增。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现有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按新规重新申请许可。”

  “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联合惩戒,后果严重的,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省食盐安全社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已于5月1日上线运行。”

  纵观“臭脚盐”案件背后的实质,是当地盐务主管部门因为与本地食盐生产企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才对本地生产的“臭脚盐”视而不见,甚至充当保护伞。可见,保障食盐安全就必须推进和深化盐业改革,彻底打破盐业政企不分格局,斩断盐务主管部门与食盐生产、销售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只有这样,让食盐的生产、销售归企业,让食盐生产、销售的监管归职能部门,才能让职能部门放开手脚,把更多的时间、精力和人员放在食盐质量的监管上。同时,对于监管不力的盐务主管部门,必须毫不留情地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