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日前在淄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山东共有11.1万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支付待遇38.7亿元。 近年来,山东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依法经办与人文关怀并重、参保扩面与保障待遇并举、完善管理服务与试点探索并行,工伤预防、补偿、康复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6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0.9万人,农民工参保数431.9万人,11.1万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支付待遇38.7亿元,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