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驾驶证期间除了开教练车外,是不允许开其他车辆的,更别说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栖霞大队就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更让人吃惊的是,驾驶人无证驾车上高速的理由竟然是为了练习驾驶技术应对考试。

  5月22日17时,正在栖霞北收费站开展错时行动的栖霞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鲁Y19**2的白色轿车停在匝道上,行为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拍摄,就在这时驾驶员与副驾驶二人下车交换了座位。在车辆驶出收费站时,民警将该车拦下,并将二人带到大队进行调查。经询问并出示相关视频证据后,两人知道无法否认,便交待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两人是夫妻,妻子有驾驶证,丈夫衣某正在学习,还没有取得驾驶证,为了让丈夫能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想着高速路上平直宽阔,正适合练车,于是就将车交给丈夫练手,不想遇上交警检查。目前,民警对驾驶人衣某依法做出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妻子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作为驾驶员,如果在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还将机动车交由对方驾驶,驾驶人不但会因无证驾驶面临处罚,而且驾驶员自身也将会面临严厉处罚。所以,广大驾驶员不要以为这是做好事,因为这一行为不仅“坑”自己,而且还“坑”了他人。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