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张某气冲冲来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称被一名90后女子骗走20万元,但当法官询问行骗细节时,张某一改气愤神色,憋得满脸通红支支吾吾不肯说明。原来,张某是一家公司总经理,女子是他包养了四年的情人,一个月前,女子借口母亲生病骗走20万,从此了无音信,张某这才来到法院状告女子返还20万。

  张某介绍,小刘是他2013年招进公司的助理,当时小刘刚刚毕业,对职场懵懵懂懂,一切听从单位安排。而张某也垂涎小刘美色,经常拿工作做借口,带小刘出去游玩。小刘成为张某情人后便辞了职,居住在张某为她租下的公寓里。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刘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要求张某与其妻子离婚。为维持两人的感情,张某拍着胸脯爽快答应马上就会离婚。小刘守着这个承诺等了三年,不但看不到一点离婚的迹象,而且在怀孕后,张某还要求她做流产。

  日夜承受着身体和内心的煎熬,小刘下定决心,骗到一笔钱后永远离开张某。于是,小刘借口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向张某索要20万元的费用。张某知道小刘没有经济来源,便在公司账中支出20万元,转入小刘的银行账户中。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小刘拿到钱后,发给他一条这样的信息:“既然你不肯离婚,那就好聚好散,这笔钱算是你给我的流产、住宿等各方面的补偿吧。”随后人间蒸发。

  张某不甘心最终是这样的结果,便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小刘,闹得满公司沸沸扬扬,但小刘没有出现,反而让妻子发觉了此事,各方压力下,张某只好来到法院诉讼解决。

  15日,此案开庭审理,张某出示了向小刘账户的转账凭证,小刘对此也予以承认,但她认为自己四年来一直和张某保持情人关系,身心受到巨大影响,认为这笔钱应是张某给自己的生活保障、流产等方面的补偿性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小刘明知张某有家室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同时接受张某的20万元钱款,既违反《婚姻法》有关规定,也应受道义上的谴责。根据法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夫妻的忠实义务,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第三者接受财物并主张为赠予性补偿款的,构成不正当得利,遂判处该20万元构成不正当得利,判决小刘将该钱款返还给张某。(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卢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