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0日,在天桥区黄台魏家庄发生一起惨烈的血案:六旬的房东钟某,将租住其房屋多年的租客——28岁的济宁小伙李某,杀死在家中。

  命案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近日,这起“故意杀人案”在济南中院公开 开庭审理,案件的诸多细节也被披露。案发时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成为庭审现场争议焦点。

  [检方意见]

  被告患突发性抑郁症案发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

  庭审当天,因为来旁听的当事人亲属太多,原本不大的法庭座无虚席,不少赶来旁听的学生,也被告知无法进入现场。

  公诉人的起诉书显示,被告男子钟某系1950年生人,居住在天桥区魏家庄,是一名出租房屋的房东。死者李某(殁年28岁),系钟某家的一名租客。事发时,钟某以李某的屋子脏为由,趁李某洗漱不备,从背后用铁锤猛击李某的头部,将其击倒在地。后又用刀连续捅刺李某的前胸及后背,导致李某当场死亡。公诉方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钟某提起公诉。

  在举证期间,检方出示了一份鉴定意见,认为钟某患突发性抑郁症,在案发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

  对李某的尸体检验报告显示,李某头部遭受击打,有的创口深入颅内;前胸及后背均出现多处创口,深达胸腹腔,系颅内损伤合并心脏大出血当场死亡。

  [被告自述]

  嫌租客“尿入矿泉水瓶不收拾”起了“杀心”

  整个庭审中,记者发现,被告人钟某的头部就僵直地朝着前方,面对讯问,他则一直表示耳背,在屡次重复后,他才断断续续回答。

  在问及事情的起因时,钟某说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理由:他称事发前,曾提醒租客李某,把尿了矿泉水的瓶子收拾了,但对方没有听。

  “我说了好几回,他置之不理。”钟某在庭上表示,他当时觉得很生气,感觉脑子快要“爆炸”了,于是他返回自己家里,从工具箱里取出了锤子,血案随后发生。

  但原告方的代理人表示,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李某曾因房屋脏乱影响钟某,钟某的说法不足为信。

  [血腥一幕]

  拨打110后发现被害人没死他又举刀相向

  随后的举证中,一个更为血腥的事实也被检方披露出来,在锤击受害人李某后,钟某虽然拨打了110报警,却在发现李某未死的情况下,又举刀捅向了李某……

  钟某妻子的证言显示,事发时,她听到老伴拨打110报警,称自己杀了人,当时她以为老伴在胡说,遂让其放下电话。但这时,其儿子从楼上冲下来,说他从楼上看到房客李某躺在院子里。随后,她和儿子就把李某扶回屋躺下,其儿子拨打了120。俩人先后外出,等120车辆前来。

  在法官的讯问下,钟某说,他拨打110报警后,发现李某并没死,于是就去厨房拿了刀,又捅刺了李某,直到李某瘫软在床边。

  法官:钟某,你说嫌李某屋子脏,你进过他屋子里看了吗?

  钟某:我没进他屋子。

  法官:那你如何确定,他尿入矿泉水瓶没收拾呢?

  钟某:很多“小年轻”都那么干,我知道。

  [争议焦点]

  被告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钟某的辩护人介绍,在2015年,钟某曾因抑郁,到济南一家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当时就被诊断为突发性抑郁症。

  检方也表示,在进入看守所后,钟某的室友证言显示:钟某晚上不睡觉,感觉其精神方面有问题。

  但原告一方介绍,命案发生时,李某的孩子才刚出生不久,现在孩子也才两岁多,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生活陷入了困境。其要求对钟某判处极刑,并提出了包括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在内的合计13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同时原告方认为,此次做出精神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实际与钟某事发前治疗的医院同属一个单位,可能有先入为主的倾向,要求对钟某的精神状况重新鉴定。

  原告方表示,在李某的孩子出生后,钟某还随了礼金,李某一家在钟某家租房好几年,也从来不知钟某有精神病。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案件的证据、证言,仍待进一步核实。(山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