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民家的房子着火。张继民家的房子着火。

  南都讯 记者吴铭 2015年9月14日,山东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强拆事件中,房主张纪民在房屋大火中致死。9月20日调查结果称:“9.14”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9月26日,中秋节的前一天,平邑县地方镇人民政府与张纪民家属在协商后的《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照国家赔偿标准”,赔偿张纪民家人因张纪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恤金人民币150万,此数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张婧和张子文(注:子女)的生活费、潘进惠(注:妻子)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造成的损失、原房屋内物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

  同时,《赔偿协议书》规定,镇政府协调东崮村民委员会为张纪民妻女置换东崮村还建安置住宅楼一套,面积约115平方,张纪民家原房屋及宅基地归东崮村民委员会所有,由东崮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