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2月28日讯 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结果今天揭晓。我省威海、潍坊、东营以全国地级城市第1名、第2名和第5名的优异成绩,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同时,青岛、烟台、临沂、淄博4个城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其中烟台成功实现“四连冠”。
2014年12月,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山东威海、潍坊、东营3个城市以全国地级城市第1名、第2名和第5名的优异成绩,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山东全省有53个村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70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同时,青岛、烟台、临沂、淄博4个城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济南、日照、莱芜、济宁、滨州、泰安6个城市,成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胶州、滕州、龙口、莱州、蓬莱、寿光、昌邑、曲阜、新泰、肥城、荣成、乳山、邹平等13个市(县),成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本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山东省参评城市的评测成绩、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一。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着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