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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90后男子骗1岁儿子喝下农药 胶带缠鼻后打车抛尸

A-A+2014年4月18日09:03北国网-辽沈晚报评论

  原标题:新民90后爸爸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 杀害1岁儿子细节曝光

  小羽(化名)走了,在他来到这个世界400多天后的一个晚上。

  亲手葬送这幼小生命的正是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父亲。在骂走女友后,自称受不了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又哭又闹,他模仿喝奶动作,让儿子喝下农药,随后用胶带缠住儿子的嘴和鼻子,装入袋子抛下了大桥……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这名涉嫌故意杀人的父亲被起诉到法院。等待他的不只是法律的严惩,还有良心的谴责。

  1岁孩儿被抛尸绕阳河大桥下

  最早发现小羽尸体的是6个工人和鱼塘老板彭浩,2013年9月9日早6时,天刚蒙蒙亮,位于国道102线648公里处的绕阳河大桥下,工人们来到西侧第五个桥洞时,一个白色装化肥的塑料袋把他们吸引了过去。

  解开系在袋口的绳子,工人们吓坏了:“露出一个小孩的头部。小孩的眼睛、鼻子、嘴部都缠着黄色的胶带,只露出头发和脖子。”

  新民市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民警赶到,确认孩子已经死亡。

  根据现场人员描述,“男童两岁左右,头发挺长,鼓嘟嘟的圆脸,样子很可爱。下身穿吊带牛仔裤,上身穿小熊图案的兜肚,黑白横格的衣服。塑料袋里,还装着几件小孩的衣服。”

  警方立即在一些公共场所贴出了“寻人启事”。

  9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微博称:案件侦破,嫌犯是孩子父亲冯某某。

  22岁未婚生子埋下导火线

  冯某某,1990年生人,家住新民市梁山镇魏壕村,农民,小学文化。

  用邻居的话说,“他念过几年书,但都是在读小学一年级。”“甚至计数都靠在萝卜上插钉子。拉一车西瓜秧,就在萝卜上插一个钉子。”

  2009年秋天,村里的超市来了个女孩,16岁,名叫小虹(化名)。

  正巧也去超市买东西的冯某某与小虹相遇,两人互留电话后,开始电话谈情,小虹还搬到了冯某某家,两人开始同居生活。

  2009年年底,小虹怀孕,但两人因岁数小,没能力抚养,便做掉了孩子。

  2011年8月,小虹再次怀孕,那年的最后一天,两人在村里办了婚宴,但因为小虹年龄不够,两人没领结婚证。

  2012年儿童节那天,儿子小羽出生。

  作案时在屋里地上找瓶农药

  小羽出生后,冯某某和小虹两人的关系却不太好,自称“我对象天天跟我吵架”的冯某某,在2013年9月初,把小虹“骂跑了”。

  之后,冯某某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

  冯某某回忆,2013年9月8日早7时,起床后的他给儿子做了大米饭、炖土豆。吃了两口的小羽坐在炕上就哭了起来,冯某某找来了玩具,小羽也不玩,只是哭。

  带着孩子去邻居家溜达了一圈,小羽先后尿了两条裤子。按照冯某某的说法,小羽始终在又哭又闹,从早晨7时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我也一直抱着他,把他放在炕上他就哭,要是抱着就能好点,我连厕所都去不了。”

  到了晚上9时许,小羽还是哭,怎么也哄不好,“受不了了”的冯某某看孩子就来气,“我就想把这孩子整死,然后我就在下屋的地上找来一瓶农药……”

  把农药瓶抬高让孩子往下咽

  谈及为何让孩子喝农药,冯某某说,“我当时就是不想养他了,想整死他,我就让他喝农药毒死他。”

  冯某某把瓶子直接对着孩子的嘴,将瓶底抬高,让孩子一口一口往下咽,但由于气味难闻,小羽喝了两口就不喝了。

  “我看孩子不喝了,我就喂孩子爽歪歪的奶喝,接着我拿着农药的瓶子也对着自己嘴做出喝农药的动作,实际我没喝,是想骗小羽这里面是奶,想让他喝。”冯某某说,按照这个办法,小羽又咽了两口农药。

  几口农药下肚,小羽还是一直哭,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头不停地动,看起来挺活泼。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小羽开始打蔫儿,也不动了,但还是流眼泪。

  看着农药没成功,这个父亲又想到用胶带缠住儿子的鼻子和嘴。

  用胶布缠住儿子后打车抛尸

  从家里电视柜找出了3厘米宽的胶布,冯某某一手扶着小羽的头部后面,一手顺着嘴到脸到耳朵缠了两圈。

  缠的过程中,小羽手始终在动,但冯某某没理他,并找来几件衣服盖在了小羽身上。

  想着处理掉儿子的冯某某在炕上找到了一个之前坐过的出租车司机名片,这是个女司机,曾经载冯某某回过家。当晚11时许,冯某某拨通了这名女司机的电话,表示要去黑山,对方称“这就过来”。

  后来,他将儿子塞进了装土豆的尼龙丝袋子,放进了出租车的后备箱。

  “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女司机问。“衣服。”说完,冯某某让司机向黑山的方向开。

  但车行驶到绕阳河大桥,冯某某示意停车,将袋子顺手扔下了大桥,在听到“砰”的一声后,他向下看了一眼,“我看这桥大约能有5米多高,如果桥下有水就能淹死他;如果没有水,5米高的桥也能摔死他了,但后来我看扔的地方没有水,估计也能摔死他。”

  扔掉孩子后,他让出租车将他送到了新民火车站附近一家旅店,竟然睡到了第二天早上8点,随后打车回家。9月18日,冯某某落网。

  是什么让冯某某杀害了儿子

  事发后4天,小虹曾经回家一次,问及孩子在哪儿,冯某某谎称孩子在奶奶家。

  如果只是哭闹,是否能让一个父亲做出如此过激行为?通过记者对冯某某家属的采访和冯某某自己的供述,发现有以下几个诱因似乎与最后的行为有一定牵连。

  第一,他不喜欢这个孩子?

  家人看到,冯某某其实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冯某某的姑姑冯玉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说,“侄子非常喜欢这个孩子,侄子给孩子新买了3个玩具车,家里没钱,借七八百元给孩子照了一组照片。侄子对这个孩子非常好,他真是一时冲动。”

  第二,嫌弃小羽有先天疾病?

  “小羽脚有病,我带他去沈阳看过,医生说是马蹄脚(先天性马蹄足),说如果想治病,只能穿那种特制的鞋。”不过,这并不足以成为冯某某杀害孩子的原因,冯某某家属表示,“孩子的内脏、智力啥都没问题。”

  第三,女友的离开刺激到他?

  冯玉芬曾说,“媳妇走后,侄子情绪挺压抑的,这10来天,也不出大门,整天抱着孩子在院子里走,孩子总哭,他一个大老爷们,带不好,给孩子喂奶也没有,当时孩子还感冒,现在脑袋上还有针眼呢。他给他妈、爸爸都给打电话了,说实在哄不了这孩子了。但没成想他把孩子害死了。”

  第四,这个作爹的智力差?

  冯玉芬说,“(冯某某)智力差,他是7个多月生的,打胎没打死,有些差劲,不像其他孩子,但他能干活,一天不呆着。”

  冯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表示,“他身体没有疾病,发育也正常,不吸毒。在案发后,他还开四轮车帮助他人拉鸡粪,而且还使用低音炮放音乐。他平时不爱说话,能干活,有点傻乎乎,心眼儿不太全。”也有邻居称,“冯某某外表看不出有精神病。但与他说话时,有时说话他听不明白,他说的跟你说的对不上,要不就扯别的上去。”

  冯某某供述:孩子老哭 我憋气

  冯某某供述作案的动机时,描述如下,“因为我媳妇小虹不好好过日子,天天上网,还经常回娘家,我一个人带孩子,孩子还老哭闹,所以我越合计越憋气,就产生了将小羽杀害的念头。”

  冯某某表示,案前自己并没有预谋,突然产生作案冲动,就想让小羽死。

  在姑姑冯玉芬的眼里,冯某某“非常非常老实,实惠,连个小鸡都不敢杀,有些懦弱,管不住媳妇。”

  冯某某父亲也表示,在案发前,冯某某曾打来电话,称自己头痛,不想活了,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婚后干什么也干不下去,总气哄哄的,睡眠也不好,喝闷酒,也没什么爱好,爸妈在家时还好,爸妈走后,心情特别不好。”冯某某说。

  归案后,冯某某也透露了悔意,“我把我的儿子杀了,我犯罪了。我非常后悔,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他精神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经过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冯某某对作案动机及作案经过能详细叙述,对作案行为供认不讳,对作案后果认识肤浅,思维联想过程无障碍,无幻觉、妄想等精神性症状。但智能欠佳,还存在焦虑、抑郁情绪。

  而结合此案,冯某某与小虹存在感情纠纷,儿子先天性马蹄足、婚姻不幸致使其出现焦虑、抑郁情绪,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在孩子哭闹,没人帮助照看的情况下,加重了其抑郁、焦虑症状。案发前无预谋,突然产生作案冲动,因其边缘智力,案发时控制能力降低,对其作案行为违法性辨认能力认识不足。

  鉴定意见为:边缘智力伴发抑郁状态,作案时具有限定责任能力。

  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

  冯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冯某某有以下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称,冯某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

  “冯某某经鉴定是边缘智力伴发抑郁状态,本次作案时其出现焦虑、抑郁情绪,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辩护人认为冯某某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一次庭审后,冯某某在等候最后的宣判。

  北国网、辽沈晚报首席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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