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未果 其父亲左臂也被砍伤
在昨天早上的砍人事件中,这名六十多岁的老人并不是唯一的伤者,砍人男子的父亲也被其砍伤。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昨天早上六点多,这名男子持刀冲出租住在埠东村的家门。他五十多岁的父亲紧跟着跑了出来,想要拦住他。然而非但没能拦阻,反将其激怒,男子一刀将父亲砍伤。“听说他砍人以后,他和他父亲都在西边的一个桥上,民警赶过去之后把他制服了。”村民告诉记者。
昨天中午,记者见到年轻男子的父亲时,他的左臂简单的包扎了一下,衬衣上都沾上了血迹。
父亲蹲在路边的台阶上,不停地抽着烟,他也不知道儿子的未来究竟该何去何从。
未曾就医 行凶者为大学生疑患精神疾病
男子的父亲吞吞吐吐地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济南本地人,而是青岛人。孩子是济南某所高校的学生,今年25岁。
事发前一天中午,他刚从青岛赶来济南,没想到昨天早上就出现了伤人事件。
这位父亲告诉记者,儿子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精神疾病的症状,胡言乱语,行为有时也不受控制。但是家庭十分贫困,既没有钱做精神鉴定,也不能给孩子及时治疗。男子的母亲还患有糖尿病,她现在还不知道孩子现在的状况。
父亲被砍伤后,为了省钱,也没有到医院进行治疗,而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关于儿子发病的原因,父亲也不慎知晓。
一提起儿子,这位年过半百的父亲潸然泪下。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中。济南市精神病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名男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要等待司法机关的鉴定。如果男子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则可以由监护人带回当地治疗。
延伸报道
精神病患社会救助仍处初级阶段
9月22日,人民网报道了泰安肥城市王庄镇演北村庞某一家的遭遇。庞某家境十分贫寒,因其丈夫生活不能自理,治疗费成了庞某沉重的负担。1997年庞某的儿子患上了精神疾病,家中房子被儿子烧光,母亲还经常遭到暴打。2011年,庞某的儿子再次发病后将庞某打成重伤……
类似的精神病患不止庞某一家,在媒体的报道中,经常能看到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消息。媒体也曾不止一次地探讨过精神病患者的困局和出路,但是现阶段,并不是每个患者都能获得良好的治疗环境和生存环境。
2012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今年五月份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多项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以及保护措施。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六条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一位从事精神疾病救助的人士称,虽然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在大量的精神疾病患者仍然得不到良好的社会救助,如果没出现伤人事件,一般都没人理会。病患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社会救助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被隐藏”的精神疾病患者不仅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同时也给社会埋下了不安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