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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规定严禁“左氧”配中药注射

A-A+2013年9月18日14:11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济宁9月17日讯(记者 李倩)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发布针对“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引起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通报的背景下,因注射左氧氟沙星之后,济宁多家中医医疗机构的患者出现轻重不一的过敏样反应,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17日,济宁市卫生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中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药事管理规定。

  左氧氟沙星与其他药品混合同瓶滴注或与偏碱性液体、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使用,极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引起严重后果。

  为杜绝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在济宁出现不良反应现象,济宁市卫生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药事管理规定:严禁超适应症用药、禁忌症用药;严禁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用药;严禁对过敏体质患者、高敏状态患者用药;严禁对有癫痫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用药;严禁将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与其他药品混合同瓶滴注;严禁将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与偏碱性液体、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使用。

  同时,提醒过敏体质、高敏状态患者慎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建议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能口服治疗者不建议使用注射给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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