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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失踪不用等24小时 济南警方接警第一时间介入

A-A+2014年10月11日09:24济南时报评论

  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正在热映,电影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引起网友热议。孩子走失报警24小时内不能立案吗?记者昨天从山东济南警方了解到,未成年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儿童失踪24小时立案属“以讹传讹”

  最近电影《亲爱的》热播电影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引起热议。电影《亲爱的》中张译饰演的失踪儿童家长,其原型人物名叫孙海洋,他已经苦苦寻子七年。2007年时他的孩子被拐走,虽然监控录像显示,是一名中年男子以一辆玩具车哄走了孩子,但因为当时“24小时才能立案”的规定,警方未能及时出动,丧失了寻找孩子的最佳时机。

  据警方介绍,早在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之初就规定,凡接报儿童失踪和被拐的案件,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查找孩子下落。时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以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是,孩子失踪后到公安机关报案,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往往要等到24小时以后才会受理,我们查阅发现,公安部从来没有规定过拐卖案件立案要等24小时之后。”

  警方介绍,儿童失踪24小时立案属于“以讹传讹”,特别是电影《亲爱的》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更容易误导群众。

  接报警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10日上午,记者咨询济南多家派出所,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说,凡接到有儿童失踪或拐卖的报警,警方都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儿童的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拐卖嫌疑的,警方立案进行侦查,不需要等24小时。

  记者了解到,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警方提醒,当发现孩子失踪后,请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最开始的24小时是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

  【相关链接】

  警方支招十招预防幼童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8、给孩子佩戴有家庭相关信息的物品。

  9、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10、如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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