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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发布“十一”出行提示 提出三类问题

A-A+2014年9月27日08:09齐鲁网评论

  “十一”小长假临近,假日交通安全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今天,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国庆假期交通安全提示,对三类重点问题作出提前警示。由于今年开始国庆期间山东省内高速将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省际收费站口或成为新的交通拥堵点。

  “十一”黄金周是旅游、度假、探亲高峰,并且高速公路继续实行节日期间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乡村游、近郊游、自驾游、个人游仍将是国庆出游热点。部分景区可能出现拥堵、停车困难、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

  根据往年经验分析,预计黄金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山东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段,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堵路段,确保出行安全顺畅。途经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应提前注意以下信息:

  一、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大幅提高,小型车数量激增

  预计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省内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临沂段、济广高速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

  易拥堵路段: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京沪高速临沂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济广高速长清段。

  易发团雾路段:济聊高速127KM-143KM;济广高速214KM-238KM;京台高速620KM-660KM;日兰高速244KM-258KM;青银高速2KM-117KM。驾驶人应及时关注交通安全出行信息,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二、发生恶劣天气可能性较大

  入秋以来,天气冷暖多变,高速公路易发生团雾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堵塞。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大

  山东省规定国庆期间(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但是高速公路互通且与外省相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较大,省际收费站口易造成交通拥堵。(扈枫 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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