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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墓地防骗 把握三原则注意四要点

A-A+2014年4月3日11:38法制晚报评论

  清明将至,如何祭祀亲人、怎样安葬逝者,成了许多人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记者从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了解到,每年这个时候,咨询“选墓地如何防骗”的市民明显增多。

  在此,专业人士提醒市民,选墓地与买房一样,既要查验公墓的资质,同时也要了解国家有关殡葬方面的政策,避免被虚假宣传蒙蔽。

  选购原则

  选择时掌握三原则

  ●原则1:墓地只能租不能买

  一般来讲,大家都把租墓地说成买墓地。对此,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刘玉梅纠正说,实际上墓地只能租赁而不能买卖,通常所说的“买墓地”实际上都是租赁墓穴,所签的合同也是租赁合同,所谓“买墓地”的价格,实际上指的是最长20年的租赁价格。

  ●原则2:要选合法墓地

  选墓地一定要选合法墓地。

  刘玉梅说,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墓地一经核实,将勒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土地原貌。也就是说,非法墓地在被查处时,存放在此的骨灰是要被移走的。因此,市民一定不要选择非法墓地。

  目前,本市的合法墓地分为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两种。在此,公益性墓地是指远郊乡、镇、村为本地村民提供的骨灰安葬地,而经营性墓地则是指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的骨灰安葬地。也就是说,针对市民提供的,只有经营性墓地。

  原则3:市民应选择经营性墓地

  目前有不少市民感叹,阴宅和房子已经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比如离市区近的价格就高,位置好的必然就贵。现在,万元以下可供市民选择的经营性墓地已经不多,因此,有些人就把目光瞄向位于远郊区县的公益性墓地。

  刘玉梅说,公益性墓地虽然也是合法墓地,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公益性墓地的管理者不得利用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公益性墓地是不能对外出售的。

  如果市民选择公益性墓地,那么,如果日后因占地、拆迁或查处违规出售的公益性墓地等原因发生纠纷时,其权益是很难依法得到保障的。

  防骗要点

  防骗把握四要点

  对大多数市民来讲,选墓地大多属于“临时抱佛脚”,事先可能不会“储存”许多这方面的知识。就如何防骗的问题,刘玉梅给出了几个要点。

  要点1:查验公墓性质

  目前,许多墓园的宣传材料对公墓的介绍都比较含糊,许多公墓的销售人员也会拿出法人证书、土地使用证等一堆证照,以表自己的“正规”。

  其实,想验明墓地的“身份”很简单,打个电话或上网查一下即可。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共有经营性公墓33家,其中市属公墓15家。具体名单可登录北京殡葬网(http://bjbz.bjmzj.gov.cn)查询,也可致电北京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67198135)或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62141444)查询。

  要点2:索要正规发票

  从价格上也可以区分公墓的性质。目前,万元以下的经营性公墓已很少见,而违规出售的公益性墓地或非法墓地的价格可能会便宜很多。

  因此,市民对墓地的价位要有个大概了解,如果价位低得离谱,则一定要谨慎,不能只图便宜。

  另外一点,就是索要正规发票。因公益性墓地是不允许出售的,故购买这类墓地是没有正规发票的,非法墓地就更不用说了。

  要点3:不要贪图面积大、时间长

  租赁墓地需要签合同。在签约时,使用年限和墓穴面积尤其要注意。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对墓穴的面积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在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3 平方米。

  据此,在选墓地时要注意面积的大小,如果面积超了,“超额”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墓穴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续租。即墓穴在租用20年后,一定要办理续费手续。因此,若合同中出现“产权”、“永久性”等用词时一定要注意。

  要点4:不要为活人买寿穴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墓应当凭火化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出租墓穴和骨灰格位。禁止出租寿穴。承租人不得转让墓穴和骨灰格位。禁止利用墓穴和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

  因此,墓地是不允许预售的,而且也不允许民间转让。在此特别提醒,不要上那些炒墓地人的当而提前“下单”,即别为活人买寿穴。

  但是,夫妻中一人先去世,购买墓地后先安葬一人,墓地中给配偶留一个墓穴的情形不在此列。

  风险分析

  墓地有问题 签约也难保权益

  大兴法院周丽法官分析说,购买非法墓地或购买不能出售的公益性墓地的风险非常大,即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若遇查处非法墓地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迁移骨灰而权益受损时,购买者因自己也有过错,相应的损失也是要由自己承担的。

  另外,选择合法墓地若有“超限”情形,权益同样得不到保障。比如墓地的面积、使用年限等,如果合同中的约定超出了《北京 市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条款也属无效条款。

  日后,如遇清理这些超面积墓地或因使用年限发生纠纷时,即使有约定在先,这些无效约定也是不起作用的。

  特别提示

  市民“享受”公益化

  尚需时日

  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民政局局长赵义透露,今后,本市拟在经营性墓地里重新规划出一部分公益性墓地区域,让不愿意花钱买墓地的市民也能安置在墓地里。

  在此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让大部分的市民在去世后不花一分钱,安置在公益性墓地里是本市殡葬改革的一项目标。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了解到,北京今年将继续推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建设,计划在远郊区县再新建30余个公益性公墓,除了向农村村民免费提供外,还对优抚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等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低偿服务。但目前,尚未有面向市民的公益化墓园推出。

  本版撰文/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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