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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日起实施新《价格条例》 饭店碗筷禁收费

A-A+2014年1月2日07:4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月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将于今天起施行的《青岛市价格条例》,对餐饮服务业的价格行为做了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也就是说,吃饭所用的碗筷不能再收费。

  青岛从今天起,正式实施《青岛市价格条例》,条例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为此,记者走访了岛城一些酒店。

  青岛赶海金玉堂酒店餐饮经理管雅萌告诉记者,已经接到了价格条例,酒店对碗筷是不收费的。

  餐饮经理告诉记者,他们酒店自开业以来,一直是免费提供碗筷、酒水杯、盘子、刀叉等。

  工作人员说,如果顾客在包间消费,只需要交纳菜金和酒水钱,其他费用一律没有。随后,记者又来到浙江路的一家酒店了解情况。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高档次的酒店不再对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另外收费。可是在小型饭店,问题又出现了。记者在一家小型饭店了解到,包间最低消费600元。工作人员说,如果在包间用餐,必须要有最低消费。虽然碗筷不再花钱,但最低消费的门槛却让市民反而多掏了钱。如果消费者发现餐饮经营者有上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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