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人才专业人才,一次奖30万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调整或增设专业。开展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优先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对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经认定,由所在地政府或企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企业补助安家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对在省内居住超过1年的,在子女教育、医疗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省政府奖励对服务业发展和行业推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业人才,每年奖励20名,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关键词:简政放权服务业立项实行备案制
减少行政审批,省政府规章不得新设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项目;已经设定的,按照程序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性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其他一律取消。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登记机关直接核定企业经营范围。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服务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一律实行备案制。省内房地产等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以分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设立银行账号、缴纳有关税费,可不再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提高行政效率,取消不必要的中间流程 ,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平行运作,必要时采用集中会签会审制。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
关键词:改革让社会资本平等进入
打破行业垄断,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平等进入各服务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政府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等各方面,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政策。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攻坚力度,坚持分类施策。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完善过渡政策,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同样待遇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民办教育、医疗机构推广。
关键词:开放鼓励外资兴办职训机构
鼓励外资在我省以合资、合作方式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取消境外资本的股比限制。鼓励外资兴办职业技能培训、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有序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文化产业对外开放。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在我省举办有关机构,按规定享受优先扶持政策。放宽对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股比限制。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各地引进的国内外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其建设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所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新引进的和省内新入围的世界500强、国内综合1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总部、区域和功能性总部,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创业支持个体户转为小微企业
支持服务业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在财政扶持 、税收优惠、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和产业引导上更多向小微服务业企业倾斜,推动全民创业。对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等类型的社会组织给予注册。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部分建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主要用于扶持自主创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发展,给予小额担保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 、园区建设等。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举办民营博物馆和文化馆,并支持相关领域的创业就业,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建设给予资助。放宽小微服务业企业市场退出规定,延长休养生息时限。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税负增加的,所在地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助。
关键词:创新制定振兴“鲁菜”发展规划
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允许服务产品 、商业模式创意方案和其他可评估、可转让的无形资产折算为企业股份。支持服务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制定省级服务业创新团队认定办法,被认定的省级创新团队由省政府公布,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和省创新团队实施的项目给予资助。
支持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支持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组织制定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和开展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企业,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制定振兴“鲁菜”发展规划,加快“鲁菜”开发创新,提升品牌形象和餐饮市场占有率。
支持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完善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加大服务业绩效考核力度,提高服务业在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完善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制度,明确各市 、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背景
去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服务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增就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推动长期健康发展的新引擎。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 ,我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服务业仍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短板”,总量规模偏小、结构层次不优、创业创新活力不足 、市场竞争力不强。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 ,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6个百分点,与山东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
我省服务业发展滞后,存在着多方面深层次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比,我省城镇化和信息化进展滞后;二是作为历史文化大省,“重农轻商”、“重工轻商”和“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影响深远;三是多数服务业领域改革落后于农业和工业领域,特别是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和行业仍然保持着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色彩,国有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艰巨;四是相对于农业、工业、建筑业的国际化水平,我省大部分服务业较为封闭、管理落后、竞争力弱;五是各级政府部门对服务业的研究、规划、指导相对薄弱,财政资源还有相当大比例没有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基金用于服务业的比重也明显偏低。因此,要充分认清我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切实提高加快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文/记者 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