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2日讯(记者 高扩) 近日,省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出台了一揽子扶持创业的政策,其中明确从2014年起,全省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贷款难一直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此次省政府出台切实措施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13年年底前,省级担保基金将增加到5亿元,各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亿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
从2014年起,全省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后,中央财政贴息不足部分和省财政贴息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此外,为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作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我省还将提高创业补贴标准。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我省要求各地要通过政府投资、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创建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每年评估认定20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通过这些措施,要确保2014年至2018年,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20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