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齐鲁网7月31日讯(实习记者 蔡纪香)7月31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了解到,自2013年7月31日起,日照市区内出租车燃料付交费调整为1.5元。
按照7月30日发布的《日照市市区车用燃气、燃油价格与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成品油与车用燃气价格实行同向同步联动,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31日起由每立方米4.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2元。
根据气价与燃料附加费联动办法,当车用燃气价格为4.65元/方时,启动加收燃料附加费机制,具体标准为每客运出租车次加收0.5元。即车用燃气价格在4.65元/方的基础上每上升0.5元(含0.5元),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
当车用燃气价格下降时,燃料附加费按上述方式下调。原加收的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继续执行,当燃料附加费的标准累计达到2元时,将其中1元并入起步价中。当车用燃气价格回落至4.65元/方以下且稳定1个月以上,则取消加收的0.5元的燃料附加费。
随后,记者询问了几名出租车司机,他们都说现在的燃料附加费仍然是1元。对此,日照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通知今天已经发了,可能是出租公司的收费提示还没发到司机手上吧,因为必须有那个收费提示签,乘客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