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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整治客货车交通违法 疲劳驾驶记12分

A-A+2013年7月17日11:36半岛都市报评论

  半岛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 刘鹏通讯员 陈刚 吴宁) 想在旅游旺季借着多拉快跑挣钱,恐怕驾照不保。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7月16日起 ,全市交警部门启动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整治行动将以客车、旅游包车、货车、城市工程运输车为重点整治对象 ,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中型以上客车超速20%以上、超员20% 以上,以及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未休息的,将一律对司机记满12分。

  本次整治行动将沈海高速、青银高速、309国道,以及货车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干线省道、通往重点旅游景区的道路、以及近两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段作为重点管控路段,重点整治客车、旅游包车、货车、城市工程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载、疲劳驾驶;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非法改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安装后射灯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客货车上道路行驶等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对客货车定下了极为严厉的处罚标准 ,据民警介绍,客货车违法特别是客车违法,将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记12分,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司机超速也将付出巨大代价,据介绍,此次行动中将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发现超速违法及时处理并通知路面民警在卡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拦截处罚,对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或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执行记12分的处罚措施。

  此外,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强凌晨2时至5时、下午1时至下午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 ,对于凌晨2时至5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车,将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执行12分的处罚措施,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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