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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圣文 践行正义公理

来源:新浪山东菏泽2017年6月26日 11:05【评论0条】字号:T|T

记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圣文 践行正义公理记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圣文 践行正义公理

  一路走过,一路遇见风景;一路走过,一路见证风雨;一路走过,一路见证成长。

  认识侯圣文先生,已经十几年了。最初的我在报社做实习记者,领导让跟着他采访一个案件,便有机会跟着他去基层了解情况。那时候他30岁出头,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且犀利的眼睛,就感觉这位律师是位值得老百姓托付的人。这些年,对他的了解是林林总总的在各大报纸新闻版面上看到的关于他的各类办案消息了。时光荏苒,多年过去,再去见他的时候,侯先生已然成为菏泽乃至全省、全国闻名的律师,还是一名致力于公益的出色致公党党员。

  情系桑梓 初心不改

  侯圣文律师出生于山东梁山,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地方,自古梁山好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故事伴随着幼年的他一天天成长。小时侯街头演电影,有一部名为《风暴》的电影很少人关注,但电影里施洋大律师为工人仗义执言的情结,却在年少的候圣文心中扎下来根,他那时候就充满了对律师职业的向往。1985年,怀着对法治的憧憬,他顺利考入了吉林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权利本位学派的发源地,吉大四年的法律研习,使他坚定地树立起“维护正义,捍卫人权”的理想。1989年从吉林大学毕业后,怀着对法治的向往,对普通百姓的感恩,他一直在基层从事律师工作,在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做到了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正直、勇气和良知,仗义执言,为许多无辜蒙冤者伸张正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时光回到19年前,那是1998年元月一个寒冷的冬日,巨野县柳林镇火头刘村17岁女青年朱某深夜遭歹徒枪击,面容被毁,双目失明,半身偏瘫。时间过去数月,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年轻姑娘离异的父母却又不尽抚养义务,苦命的她与年迈的姥爷、姥姥一起生活,处在绝境之中。侯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什么也没想,就决定为朱某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救助朱某,他联系菏泽多家新闻单位为朱某呼吁,并和新闻单位、当地党政部门共同组织募捐活动,并带头进行捐款,以解其治病之急。其后又代理朱某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其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使朱某的民事权益得到法律保护。针对该刑事案件迟迟不能侦破的事实,他向公安部门不断反映朱某的不幸遭遇,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经过候律师多方奔走相告, 2002年巨野警方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韩某落入法网,2003年凶手被判处极刑。在长达5年的援助过程中,他不仅无偿地为朱某提供法律服务,还先后承担办案费用及对朱某资助近万元,他与朱某非亲非故,5年间,甚至一口水都没喝过她们家的,该案却树立起了律师“仗义执言、惩恶扬善,扶弱济困”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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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春,牡丹区贾坊乡农民贾某因遭他人诬告而被贾坊乡派出所强制传讯,在讯问过程中派出所人员刑讯逼供,致使贾某脾脏破裂,构成重伤。家境贫困的贾某,不仅重伤得不到好的医疗,派出所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的人却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案子也迟迟得不到处理。候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知道这又是一个棘手的案子,但他想,如果这个时候作为律师的他如果不出面,谁还能为一个无权无势,没有文化的农村百姓说话呢。心存善心的候先生又毅然免费代理贾某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控告,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帮贾某打赢了官司。参与刑讯逼供的公安干警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后来,侯先生又代理贾某要求公安机关赔偿,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赔偿,贾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从事律师执业20多年来,他从不畏惧权势,刚正不阿,他敢于为普通群众仗义执言,办理了一大批为无辜蒙冤老百姓伸张正义的案件。曹县农民李魁华诉开封县检察院、河南兰考农民陈令海诉开封县公安局、新泰市弓永泰诉新泰市公安局、鄄城县农民王凌印诉菏泽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等,当事人均获胜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20多年过去了,小时候的梦想变为现实,除暴安良也实实在在的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所有成功案件的背后,都是他挑灯夜战,苦苦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结果;所有成功后的喜悦还来自于他的梦想,幼年的朦胧理想却实实在在的实现了。寒来暑往,参与的案件不仅被身边的人认可,也不断被社会各界认可,许多成功的案例被《洛杉矶时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人民法院报》、《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自2010年以来,侯在山东省律师协会一直担任省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导着我省律师行政诉讼业务的开展。

  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为党和政府排难。

  “律师是一个社会职业,更意味着一种社会责任”

  一个人正直无私,人品端正,满怀感恩,不仅受到普通百姓的敬仰,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信赖。他这些年,他还被聘为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聘请的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参加一系列重大涉法信访案件的论证及处理,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正办案,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态度,赢得了群众及党和政府的欢迎。

  在企业,他排除困难,化解矛盾,为职工争取权益。为企业赢得信赖,更是把案件做到了精益求精。2004年,中国银行菏泽分行因关闭中苑大酒店引发了300名员工集体上访事件,他临危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了该事件的处理,通过调查论证,在短时间内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处置方案,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得力,上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近300名员工由过去的无序上访走上了按照程序依法解决问题的轨道,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省司法厅于2005年3月在《山东省司法信息》中对该案例予以刊发。

  2010年以后,菏泽市牡丹区政法委实行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听证制度,候圣文应邀作为听证员,先后参与了牡丹区检察院、牡丹区公安局等听证案件的处理。听证中,他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协助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得到出席听证人员的一致认同,两起上访多年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对该两起案件的处置做法,山东省省律师协会于2011年4月在《山东律师信息》中作为典型案例予以了转发,给予了肯定。近几年来,他先后陪同市、区领导接访数十次,协助化解信访案件25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曾先后为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菏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国税局、菏泽市地税局、菏泽市民政局、菏泽市司法局等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了菏泽市人民政府收回菏泽市市属医院的改制资产、牡丹区人民政府收回菏泽农机厂改制资产等一系列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理,维护了国家机关的合法权益。

  参与立法,为法律完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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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律师,在候圣文心中,不仅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在执业过程中还要勇于开拓创新,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对法治的进步和完善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这才是一位作为有担当有责任的律师。

  刑事案件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界的一个疑难问题,许多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因得不到赔偿和补偿,长期申诉上访,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办理一些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深刻地意识到这对社会来讲是个非常不幸的事件,政府有责任尽最大努力消除这种不幸。2007年12月,他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及青岛中院院长 邹川宁一同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并呼吁党和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消除这种不幸,其后,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对刑事案件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相关制度,使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局面得到了改善。

  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于商标法中商品通用名称的广泛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及司法界一直存有争议,由于法律无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法院认为,商标的效力是及于全国的,认定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时,应坚持地域广泛性的特点,仅在部分地区使用的名称不能认定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各地法院也出现了相应的认定及判决。他在代理鲁锦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通过调取的主流媒体报道,地方史志资料,政府文件,相关工具书等大量证据证明了鲁锦名称的由来及使用情况,同时还提出了对于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在判断其是否具有广泛性时,应以特定产区及相关公众的接受程度为标准,而不应以是否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为标准。上述观点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鲁锦实业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认定鲁锦为商品通用名称,从而驳回了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中,他提出的具有地域性特点商品通用名称的裁判标准也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10)172号文将该案公布为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该案作为判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期刊载。2015年4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第46号指导性案例,确立了具有地域性特点商品通用名称的裁判标准,在我国法律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近几年来,他作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菏泽市政协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省政府及菏泽市人大的地方立法咨询工作,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许多建议意见被采纳,为我省及菏泽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了贡献。

  致力为公,参政议政,为社会进步呐喊

  自2001年加入致公党以来,怀着致力为公的信念,利用自己熟悉法律的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进步建言献策。自2001年以来作为牡丹区第12届、13届政协常委,菏泽市第14届、15届政协委员,他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先后20余次提交高质量的提案,其中提案《关于建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保持我区社会稳定的建议》,区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加以落实;提案《关于设立区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建议》,引起了领导的高度关注,专门要求政府办公室尽快落实;上述提案均写入了牡丹区政协的提案工作报告。2015年以来,他撰写的《关于在我市加快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快建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快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将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的建议》、《关于在我市中小学中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的建议》等提案,目前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落实。通过提交提案,会议发言,推进了法治进步、社会发展。因成绩突出,候圣文先后五次被评为“先进政协委员”、“先进提案工作者”。2016年,被致公党山东省委评为“争先创优先进个人”。

  在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秉承“法律的尊严不能蔑视,司法的公正不能亵渎,律师的良知不能泯灭!”的执业理念,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菏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因业绩突出,2014年至今先后被省政府法制办遴选为第一届,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2014年至今被山东省人社厅,山东司法厅遴选为山东省高级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2010年至今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推选为省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被菏泽市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咨询员。自200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菏泽市十佳律师”、“菏泽市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优秀律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侯圣文律师说:“成绩只代表着过去,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能在工作中继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其实候律师没有豪言壮语,20多年来,默默在法治站线上战斗着,也许真正的勇士无需过多的言辞,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人生信仰,于国于家,他都用浓墨书写了他自己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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