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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拟招募法律专家20人 即日起接受申请

来源:齐鲁壹点2017年5月3日 14:22【评论0条】字号:T|T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更好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菏泽市司法局决定建立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案件承办人才库,并面向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甄选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组成人员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拟招募法律专家20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才库,符合条件均可入选。

  据悉,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拟招募法律专家20人,主要聘为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成员,参与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援助研讨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才库,符合条件均可入选。主要负责承办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援助机构站点的值班、咨询等工作。

  入选专家库要求相关人员需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执业经历满十年;在刑事、民事、行政、劳动、医疗、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公证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在省、市律协各类专业委员会任职,具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或受过省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律师优先考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人才库人员需经山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其中申请刑事案件承办的,执业经历满五年,其它案件承办的,执业经历满三年;在刑事、民事、劳动、行政、医疗、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公证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近五年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甄选由申请人员如实填写申请表,于5月5日之前将纸质表格等材料送至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市法援中心邮箱。通过初审、审核、公示阶段后,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将在菏泽市司法行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司法局审批确认,并为入选的人员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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