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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全市将建设新型孵化载体100家以上

来源:牡丹晚报2015年11月6日 08:26【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 武 霈)11月3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6年,各县区至少建成一家综合性众创空间。

  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创新创业潜力,为“科学赶超,后来居上”提供新动能,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10月19日,菏泽天华众创空间启动,总建筑面积达2.56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0个团队、5000余创业人员,拉开了创业群体从“小众”走向“大众”的序幕。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以牡丹区天华电商产业园、菏泽开发区新世纪科技城、高新区九为创新药物产业基地为创业“主阵地”,打造众创空间园区,示范推进各类创客空间建设。

  我市计划到2016年,各县区至少建成一家综合性众创空间及若干家创客服务中心,能够基本满足全社会创新创业需求。到2020年,争取打造政策体系健全化、科技金融系统化、创新创业服务便利化的良好环境,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合作开放、专业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使菏泽成为更具活力的创业型城市。

  全市计划建设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业驿站等新型孵化载体100家以上;培育壮大创业主体,吸引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使科技型小微企业总数超过800家以上,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90家以上;培育3家以上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资金管理规模10亿元以上;培养创业导师500人以上,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路演、竞赛、沙龙、培训等活动200场次以上。

  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我市将提供财政资金扶持。对达到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园区)标准的,每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万元、100万元;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在孵化器内提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三年内免交房租、水电等所有费用。

  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将根据 《菏泽市众创空间管理认定办法(试行)》,从运营机构、办公场所、管理制度、孵化能力等八大方面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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