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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各支行特殊时期做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0年03月13日 17:06 商讯 

  枣庄分行山亭支行:特殊时期做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枣庄分行山亭支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导依法维权、普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金融服务政策,通过线上结合线下的宣传方式,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整体形象,营造健康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山亭支行一是主动在厅堂派发宣传折页。向客户重点普及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非法金融广告、不良套路贷等相关金融知识,帮助客户提升金融风险意识。二是实时提示活动。主动根据客户办理业务需求有针对地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妥善保管介质及密码等。三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网点电视播放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视频,大厅公众教育栏摆放金融防诈骗知识手册。四是充分利用劳动者港湾,在客户休息区域摆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人民币知识手册等供客户阅读。休息的同时还能更好的了解更多金融知识,潜移默化的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

  山亭支行与此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教育宣传,发挥互联网线上媒体渠道作用,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等渠道,引导消费者用好线上金融工作,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共同做好特殊时期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选择能力以及风险责任意识。

  济宁分行城区支行:联系实际开展“3.15”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为持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金融服务支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济宁分行城区支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在做好疫情期间客户服务的同时,全面开展线上线下金融知识宣传,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利用网络做好宣传,该行制作了“3.15”金融知识小视频,充分发挥微信、抖音等渠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有效帮助客户识别网络诈骗。二是做好到店客户的金融知识宣传。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疫情期间常见的诈骗手段,增强厅堂宣传氛围,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醒消费者严防疫情期间的诈骗活动。三是利用云工作室平台持续加大金融宣传力度,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线上金融业务办理的渠道,减少外出带来的风险。四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品质,践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担当,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泰安分行泰山支行: 宝龙广场分理处积极组织3.15消保知识宣传周活动

  在3.15即将到来之际,为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泰安分行泰山支行宝龙广场分理处利用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努力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助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线下,利用网点客户等待时间,充分发挥厅堂教育宣传作用,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各类欺诈行为。在网点公众教育区、高低柜台、大堂经理引导台以及宣传折页架等处摆放宣传折页,让客户充分知晓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及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线上,在朋友圈、微信小助手群广泛转发建行山东分行3.15消保随身听,传播建行诚信正能量。提醒客户警惕在疫情期间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制造的新型诈骗,传达疫情金融安全小知识,为疫情期间客户的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这样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扩大了金融知识宣传受众范围,赢得了客户一致好评,为打造和谐金融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鲁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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