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学校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学校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24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7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300余人、硕士研究生7500余人、博士研究生1800余人。教职工3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00余人,博士生导师36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著名作家王蒙担任学校顾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受聘学校顾问、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著名物理学家钱致榕受聘学校顾问、特聘讲席教授、行远书院院长,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12位知名作家受聘为学校“驻校作家”。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教育为体,专业教育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中已有13人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参加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

  学校拥有教学和科学考察船舶3艘,包括3500吨级的“东方红2”号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300吨级的“天使1”号科考交通补给船、2600吨级的“海大”号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船(与企业合作共建共管),另有一艘在建的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号,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学校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主要依托单位,主持其中“海洋动力过程与气候”“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2个功能实验室的工作,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其他6个功能实验室的建设。

  学校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9个学科(领域)名列美国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十二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9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9项、人文社科奖励51项,被 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13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1404项,授权发明专利736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20项。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校百年前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立足海洋强国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强化建设和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面跨越,力争使学校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现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三个校区,崂山校区位于松岭路238号,鱼山校区位于鱼山路5号,浮山校区位于香港东路23号。学校代码为10423,网址为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 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3.外语语种要求:对参与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建议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以外的考生谨慎报考。对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语种要求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查看《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招生体检标准》。

  5.性别要求: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不超过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

  4.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1)对招生计划数1:1范围以内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2)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3)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理工类按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按照语文、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

  5.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方案及办法执行。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

  6.学校按大类招生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各大类所包含的专业以及专业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三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前两个学期主要从事学科基础层面和专业导航课程的学习,第三学期参照学生的专业兴趣按照以上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培养。

  (2)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二年级修学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和数学类核心课程,学生于三年级选择专业方向并分专业方向学习。

  (3)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前两个学年实行新闻传播学科通才培养,从三年级开始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分为新闻学和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培养。

  7.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8.学校自主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9.学校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设立“菁英班”、在国际教育学院设立“中法班”、在管理学院设立“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 、在经济学院设立“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和国内外著名教育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0.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贷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按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境贫寒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方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六、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www.ouc.edu.cn;E-mail:ouczsb@ouc.edu.cn

  2. 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E-mail: 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按照“学业警示”制度和“延长学习年限”制度,学校平均每学年向学生发出学业警示通知书约1144份,平均每学年批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228份。平均每届本科生四年毕业率约为90%,最终毕业率约为93.86%。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www.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