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招收1205人,报名缴费时间4月2日-4月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考试时间为4月14日-4月15日。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为确保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32

  (二)学校地址

  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校本部)

  (三)办学类型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培养层次

  高职(专科)

  (五)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六)学校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山东省高职院校第一所学分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卓越的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多年来,学校招生一志愿报考率、一志愿录取率、高分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技能培养、个性化培养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助力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通过学分制改革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个性化的育人条件与环境,满足学生的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人才培养取得丰硕成果,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与清华大学等众多高校同台竞技,荣获金奖,并被评为“最佳创业带动就业单项奖”。

  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式”培养模式,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每年来学校招聘人才岗位与毕业生数之比都超过4:1,毕业生供不应求。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见本方案第九条。

  四、招生计划

  注:学费说明

  五、考试科目

  六、考生录取

  (一)成绩计算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成绩按文化课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相加后的总分乘2计算。其它专业综合成绩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

  (二)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录取规则: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厅学生处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七、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1-86335555;网上查询:zs.sict.edu.cn

  八、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试前两天到公布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http://zs.sict.edu.cn

  报名缴费时间:4月2日-4月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

  报名考试费:20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4月14日-4月15日

  九、免试录取

  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向我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十、录取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来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生待遇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二、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单独考试监督组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三、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www.sic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zs.sict.edu.cn

  十五、附则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