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会议,济南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全面启动。
会议印发了校长职级制改革系列配套文件,整项改革制度框架搭建完成,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含党组织书记、幼儿园园长),列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范围,取消中小学校及其干部行政级别。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市中小学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担任中小学校长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校长职级分四级九等,推行校长职级工资,业绩考核与职级挂钩。中小学校长同一学校任职不超三个聘期,特级校长可65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