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依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决定面向山东省考生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
1.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理想远大、热爱科学,并具备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B以上,且语、数、外及所报招生类/专业的要求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鼓励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科类 |
招生类/专业 |
要求科目 |
计划数 |
理科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物理 |
10 |
理科 |
生物工程 |
物理,化学 |
15 |
理科 |
能源化学工程 |
物理,化学 |
10 |
理科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信息技术 |
16 |
理科 |
计算机类 |
信息技术 |
5 |
理科 |
软件工程 |
信息技术 |
15 |
合计 |
71 |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5月1日9:00—5月7日16: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缴纳报名费30元/人(鲁价费函[2016]95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需全部网上提交。所有申请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a。《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高中阶段参加党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经历与主要表现的记录材料。
c。《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专业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并在末尾处签名。
d。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单、年级排名(包括年级总人数、考生排名和排名百分比),选修课程学习情况。原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研究性学习报告等。提供各种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或照片(如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
f。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2.初审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按教育厅规定公示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资格。
3.测试确认
2017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6:00初审合格考生须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高校综合测试,并网上缴纳测试费用。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规定(鲁价费函[2016]95号),缴纳面试费50元/人(确认参加考试时缴纳)。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1日;
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
2)测试形式和内容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对一面试模式,专家组与考生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3)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省综合评价资格。
5.专业志愿填报
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四、录取办法
1.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理科考生前10%,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 X×10%+Y×20%+Z×70%
其中,X代表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Y代表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Z代表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7)。
五、其他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若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简章与教育部相关规定冲突,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六、监督及检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631-5687345,5687280。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209
咨询电话:0631-5689455
传真号码:0631-5689455
电子信箱:zsb@hitwh.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八、本方案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