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2529人(含女生32人),7月10号开始,有意向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报名参加政治考核,2018年士官招收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动[2016]21号)确定为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44所高校之一,2016年开始招生,当年为海军南海舰队定向培养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士官50名。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并完善定向培养士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定向培养士官海军大队,制定并实施了《士官学员日常行为十条禁令》等三项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培养质量。2018年,经批准将继续增加招生专业和人数,该校正努力打造定向士官培养的“泰职样板”。

  据悉,为做好士官培养工作,今年3月份,该院召开2018年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推进会,党委书记张勇华出席并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小烨、刘洪东、王文林,定向培养士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30余人参加。会议上,学校领导提出,为切实做好做大做强学院定向士官培养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定向士官培养方案》,把士官培养的五项指标具体分解落到实处;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综合考虑“学院—培训基地—部队”三个不同层面的实际,最后落脚到切实解决部队的需求,以此次推进会为起点,做好士官招生工作;树立信心,凝神聚力,全力以赴把士官培养工作做成“拳头”、做成“王牌”,形成“亮点”、形成“泰职名片”;加强与部队、训练基地和培养院校沟通交流,探索士官培养工作新机制。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收情况如下:

  文史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海军33人)、电气自动化技术(海军20人)、建筑工程技术(战支15人)、计算机应用技术(战支18人)、电气自动化技术(战支15人)、计算机应用技术(战支 女兵3人)。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海军32人)、电气自动化技术(海军20人)、建筑工程技术(战支15人)、计算机应用技术(战支17人)、电气自动化技术(战支15人)、计算机应用技术(战支 女兵2人)。

  热点问答:

  1、高考生如果想填志愿,应该怎么填报呢?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填报志愿即为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选择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填报。

  2、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规定。

  3、今年的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名。考生须在我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报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志愿。我省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及“直招士官生”招生分数要求上网填报志愿。(http://wsbm.sdzk.cn)

  (二)政治考核。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可于7月10日至23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报名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

  (三) 体格检查和面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各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区分招生院校分科类按照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提供参加体检面试考生名单。7月27日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参加体检、面试名单和体检面试须知。7月29日至31日,各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参加体检、面试考生名单组织考生体检、面试(各市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以各市通知为准)。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水合格、伞合格和陆合格。

  (四)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分性别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体检结论和专业对体检标准的要求择优录取。招收水兵的专业只录取水合格的考生,招收伞兵的专业只录取伞合格的考生,其他专业录取水合格、伞合格或陆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当招生院校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则进行调剂投档录取。先调剂伞兵专业,再调剂水兵专业,最后调剂其他专业。调剂时,区分性别根据缺额计划1:1的比例,划定调剂投档录取线,根据体检合格结论在服从院校调剂且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录取。录取结束后,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4、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5、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6、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