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7]26号文件),文件命名表彰了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单位。泰山学院名列其中,顺利通过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连续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7年,该校在党委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届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校园文明水平和师生道德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在复查验收工作中,全校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按时保质完成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系统的填报工作,确保该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学校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