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山东省教育厅2017-2019年山东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招标中标公告》,山东商职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2017—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机构”。

  此次招标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的要求,按照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的。

  山东商职院高度重视此次投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的情况下,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合同签订等系列工作。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标,最终确定山东商职院为2017—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省级培训项目等。

  山东商职学院被确定为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机构”,是学校优质校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省级标志性成果之一,为承担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不断提高学校服务能力、扩大学校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 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