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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德州市试点“红黑榜”社会公示

2020年10月22日 10:30 商讯 

  为切实加强德州市食品行业监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自律、诚信经营,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共治平台,市食安办建立了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各县(市、区)“红黑榜”情况已在市局官网专栏、官方公众号予以定期公示。目前,已公示8期食品安全“红黑榜”信息。

  扶优汰劣,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各县(市、区)按照食品安全等级管理原则,结合深化食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红榜”即为食品安全管理流程规范、安全可靠的门店,“黑榜”则是食品安全管理失范的企业。食品安全“红榜”和“黑榜”的公示有效期均为一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将起到扶优汰劣的作用,让规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得到宣传和鼓励,让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无处遁形。

  以点带面,筑牢“舌尖安全线”。

  对被列入食品安全“红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于列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采取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如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建立“红黑榜”动态退出评价机制,“黑榜”单位完成整改提升后,可提出撤销“黑榜”公示申请并做出承诺,经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和报批决定后退出“黑榜”,一旦发现“红榜”单位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撤销其“红榜”资格。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有助于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安全食品,让不按要求经营的商户付出经济和声誉的代价,形成激励约束机制,真正起到“曝光一家、整改一批、教育一片”的功效,从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开评价,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黑榜”会产生强大的震慑力,而对纳入“红榜”单位来说,则会产生更多的荣誉感,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将起到强大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红榜”单位的标杆典型作用,有助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公共监督合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提升食品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下一步,市食安办将把纳入“黑榜”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与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无缝对接,同时研究更多的优惠奖励政策给“红榜”单位,以此推动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和规范经营,打响“食安德州”品牌;将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红黑榜”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食用农林产品等方面的评定入选范围,逐步实现“红黑榜”名单在食品各业态的全面覆盖;探索邀请社会共治监督员全程参与“红黑榜”的对象推荐、信息发布和动态评价,切实将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打造成提升食品监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良法善治”。

来源:德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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