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重拳出击,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10日,即墨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近期查处的4起食品违法案件,以期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守法经营,全力弘扬食品安全主旋律。

  一、即墨天天居全羊馆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米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七十一条,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米醋2.5瓶,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处罚决定。

  二、即墨普润酒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GB/T13662-2018的黄酒,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陆角整(¥768.60);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处罚决定。

  三、即墨杨海梅熟食店未按规定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标识的肉脂渣案

  当事人加工生产的肉脂渣包装上无标签(即未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食品成分或配料表),构成未按规定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标识的行为。

  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元整(¥1850.00)的处罚决定。

  四、即墨仲利芝奶茶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加工奶茶案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加工奶茶,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草莓粒酱2袋;2。没收违法所得贰拾肆元(24.00);3。罚款贰仟贰佰元整(¥2200.00)的处罚决定。

  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