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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每季度将发布一次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

来源:大众日报 2015年2月5日【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由物价、畜牧、工商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乳制品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者、奶畜养殖者代表联合组成。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奶业将能通过价格杠杆手段,规范生鲜乳产销秩序,防止生鲜乳价格大起大落,保护各方利益。

  我省生鲜乳收购价格从2014年3月份开始持续走低,11、12月份急剧下滑。据省畜牧兽医局信息中心监测,今年1月12日—1月18日这周,我省生鲜乳价格为3.16元/公斤,同比下降29.62%,环比降低0.94%,降幅趋缓。奶业困境中,生鲜乳应仿效生猪建立价格协调机制的呼声日益高涨。

  山东省近日下发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的意见》要求,省畜牧协会奶业分会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等情况,在听取奶农代表、乳品企业等相关方意见基础上,测算出生鲜乳成本价格。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以生鲜乳成本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奶牛饲养、生鲜乳流通、乳品加工等环节成本和合理利润空间,以及淡旺季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

  “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通过公告形式,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生鲜乳交易参考价,当成本价格变化较大、遇有重大事件、奶业波动频繁时,根据实际及时发布交易参考价。”省奶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流航说,生鲜乳生产、收购双方以交易参考价为基础,按照质价相符原则,协商确定生鲜乳实际收购价格。

  意见同时提出,今年我省要规范生鲜乳购销合同执行,各级工商、物价、畜牧部门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督促生鲜乳购销双方规范合同签订、切实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在合同中,要明确生鲜乳交易过程中数量、质量、价格、计价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不少奶农反映,有时候乳品企业会以质量不过关为由拒收他们的牛奶,由于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他们即便认为牛奶没有问题,也只能吃哑巴亏。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唐建俊说,这次奶业困境,也倒逼出第三方检测制度。“各级畜牧部门很快会联合有关单位抓紧审核推荐一批有资质、有条件承担生鲜乳第三方检测任务的机构,供产销双方选择使用,以保证生鲜乳产销过程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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