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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地烟花爆竹近期开售 燃放需按时间场所

来源:大众网2015年1月30日【评论0条】字号:T|T

  民间有句俗语,“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春节的临近,鞭炮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今日,山东烟台市区烟花爆竹将正式开售。昨日,记者探访为市区供货的烟台市洪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获知今年环保型烟花占到九成左右,价格也与去年基本持平,且有多项安保措施确保烟花爆竹存储安全。27日,并且记者从青岛市安监局获悉,春节烟花爆竹在岛城市区的禁销区域和禁销路段已经划定,同时,沿用往年6天的允许燃放时间。7类禁燃的烟花爆竹和8类禁燃场所也已发布。

  环保型烟花超九成

  上午9时许,洪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的批发厂区门口的样品室里,已经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烟花爆竹,大小鞭炮,吐珠类、喷花类、组合类礼花,旋转升空、地面旋转等烟花琳琅满目,不少零售店老板正在提前订货、洽谈。“零售商是不能进入厂区的,只能在这里看样品,然后由公司统一配送货物。”该公司副总经理孔伟说。

  今年的烟花爆竹,与往年最大不同是环保烟花“唱主角”。“公众对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烟花爆竹也都开始注重环保了。”孔伟说,今年环保型的烟花爆竹比例大大增加,超过了9成以上。

  “其实从去年开始,市面上销售的‘环保烟花爆竹’越来越多。”孔伟介绍,所谓“环保类”的烟花爆竹就是产品中的硫含量较低。为了尽可能降低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生产厂家都开始生产低硫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技术含量提高了。另外,随着2013年烟花爆竹新国标的出台,烟花爆竹的安全系数也在连年增高。

  价格不涨销量或下降

  烟花爆竹的价格一直是市民关心的。孔伟说,虽然今年环保烟花的比例增加,生产成本增加,导致批发价格上调,但考虑到最近几年销售量逐渐下降,烟花爆竹价格不会上涨。

  在样品室,记者看到66发的“财源广进”烟花售价130元,“闪光雷”36响的10元钱左右,100万头的礼炮480元,普通的500型“大地红”不到三块钱。“价格基本还是去年的价。”孔伟说。

  在销售总量方面,孔伟预测,可能会低于去年。“以前市民可能会买很多一直放在家里,有的甚至在第二年还放前一年的鞭炮,但现在大家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比如买两挂鞭在除夕下饺子的时候放放,或者买一两个烟花正月十五燃放,大量囤积的情况也有所减少。”

  另外,今年的团购客户可能进一步减少。“今年之所以增加了很多小型烟花,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单位或者团购大客户少了。”孔伟说,从去年的销售情况来看,购买量较大的团购客户大幅减少,今年从前期摸底的情况来看,“购买大户”会进一步减少。

  专用厂房贮存统一送货

  说起烟花爆竹,不能忽视了安全存放。在洪源公司的贮存烟花爆竹厂房,各项安保措施可谓“无处不在”。

  在进入厂区库房,所有的火种必须提前上缴。“手机、打火机之类的东西是绝对不能带入的。”孔伟说。进入厂区门口,每个厂房仓库外都有消除静电的“静电球”,只要用手摸一下,静电就会消失。在厂房门口都配备有消防器具,房顶都安装着避雷针。厂房的地面都是用水泥铺成,库房有3.5米左右的高度。

  仓库门口张贴着烟花爆竹管理须知。“这是安监部门要求的,必须张贴。”孔伟介绍。在门口,还有两个大型灭火器材,同样属于“标配”。四面墙上划着红色警戒线,每排烟花不得超过2.5米,保证一旦有爆炸发生,粉碎物能向上飞散,使碎屑无杀伤力。每个厂房都有通气孔、温度湿度仪,并且有专人负责,保障烟花爆竹的贮存安全。“仓库的湿度和温度必须每天都记录,这也是有明确要求的。”孔伟说。

  考虑到安全问题,零售点的烟花一般由批发企业统一派送。“如果烟花爆竹没卖完,还是由批发企业统一回存。”孔伟告诉记者。

  大型焰火须专业人员燃放

  在安全生产监管日渐严格的背景下,今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无疑为最为严格的一年。今年,我市安监、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将加强监管措施,并进行责任分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

  工商部门将加大对烟花爆竹在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厂址、保质期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营业执照、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将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进行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不按规定安装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另外,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管理,从严审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规模及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督促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为追求效果擅自提高燃放规格或增加燃放数量。

  青岛划定烟花爆竹禁售区 允许燃放时间为6天

  27日,记者从青岛市安监局获悉,春节烟花爆竹在岛城市区的禁销区域和禁销路段已经划定,同时,沿用往年6天的允许燃放时间。7类禁燃的烟花爆竹和8类禁燃场所也已发布。

  市南区的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包括,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禁售路段包括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北区禁售区域包括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及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划定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崂山区中韩街道划定的禁售区域为深圳路、银川东路、仙霞岭路、云岭路、秦岭路路段。沙子口街道的禁售区域为沙子口街道商业街及家超市周边。王哥庄街道划定王哥庄集贸市场和东台集贸市场为禁售区域。北宅街道辖区内集市(东陈集市、周哥庄集市、毕家集市)为禁售区域。滨海大道北宅段公路两侧(沟崖社区至隧道口)、集中居住社区居民楼网点、高科园产业区禁售。

  7类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包装箱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代号及安全用语或图案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封箱签的产品。

  外包装上未标注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和未加贴允许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单个产品。

  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药量超过20g(或单珠药量超过2g)的吐珠类产品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产品。

  人工装填方式燃放的各类礼花弹产品;单筒内径大于等于30毫米规格的小礼花类组合烟花产品;单个药量超过1g的黑药鞭炮;各类土鞭及含有氯酸钾成分的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8大场所和区域禁燃

  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等;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 ;山林、绿地、旅游景点等;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的场所。

  市民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 ,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滕州设立1000余处烟花爆竹零售点 2月1日起营业

  27日,记者从滕州市了解到,2015年春节期间滕州市将设1000余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营业时间为2月1日至3月10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春节期间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据了解,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许可审查期间,将安全作为主要审查内容,要求经营者合理布局,实行专店专人销售,禁止在集贸市场、居民住宅区等场所营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北辛路、火车站广场、龙泉文化广场、尚同园等处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另外,零售点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店内不准住宿、生活,烟花爆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30箱,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和装满水的水桶等,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1月16日至31日为经营者培训发证阶段。由滕州市安监局法制信息科委托天泰安全培训中心对各镇街临时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完善安全责任险,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烟花爆竹必须是专店经营,只能销售C、D级产品。销售期间,各安监中队将联合派出所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非法行为,一旦查获将统一销毁。

  (综合水母网、半岛都市报、大众网等消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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