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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死亡3人以上施工企业1年内禁承接新项目

来源:新华网2015年1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6日电(记者 席敏) 近期,北京等多地发生建筑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敲响了建筑安全生产警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安全防控措施,从严从重从快追责,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1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

  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是建筑施工中易发安全事故的环节。山东省要求,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能力,并坚决杜绝盲目赶抢工期、野蛮施工现象。

  山东省住建部门将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从严从重从快追责,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对于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直至调查处理结案后,再按照结案报告落实处罚。对于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1年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企业,3个月内不得承接新的施工项目。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令停止执业1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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