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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官谈依法抗诉:坚持敢抗 会抗 抗准原则

来源:齐鲁网2015年1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访谈实录:

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一处处长贾富彬和二处处长王钦杰介绍如何让检察院帮你“讨公道”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一处处长贾富彬和二处处长王钦杰介绍如何让检察院帮你“讨公道”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齐鲁网本期《在线讲坛》栏目。我是主持人锦然。我们经常听人说“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的嘉宾就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贾富彬和二处处长王钦杰。两位好,欢迎做客我们齐鲁网演播室。

  贾富彬:主持人好。

  王钦杰:各位网友朋友好。

  主持人:我们知道,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山东省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分为两个处,它们的分工不同,各司其责。

  我就想问一下民行检察监督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什么呢?请二位给我们介绍一下。贾处长。

  贾富彬: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民行一处负责对全省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者通过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事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指导和协调全省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移送工作;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中重大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的请示等职责。

  王钦杰:作为民行二处来讲,主要是负责对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对全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执行监督、调解监督、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新型案件工作进行指导;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者通过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抗诉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指导和协调全省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发现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移送工作;研究分析全省行政检察和执行监督、调解监督、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新型业务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关于上述业务工作重大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的请示。

  主持人:通过二位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民行检察监督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那我想问一下,在即将过去的2014年,咱们两个处都分别进行了哪些工作?咱们工作中的亮点又是哪些?请介绍一下。

  贾富彬: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3311件,同比增长47.2%,办案压力急剧增大。“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跟进监督专项活动”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是2014年我省民行检察工作的主要抓手,民行一处立足本职,积极组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447件抗诉案件,622件再审检察建议,4149件检察建议进行梳理排查,部分市院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跟进监督,查清法院对抗诉、检察建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有问题的案件继续跟进监督,确保监督到位。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对专项活动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高检院与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调研组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创新是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今年以来,民行一处致力于打造多元化的监督格局,认真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稳妥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推行办案专业化分工,实行案件集约化办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健全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使全省民行检察初步形成了三级院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我们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和“检察宣告”制度,做好做足释法说理工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全省民行部门通过派驻检察室开展民行宣传960余场次,受理群众民行申诉320余件,化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450余起,许多矛盾隐患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王钦杰:2014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试点专项工作为抓手,着力打造民行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996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案件1641件,其中在涉农、土地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监督领域办理案件1230件,在纠正行政违法的同时,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8件,有142人被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高检院、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欢迎。

  目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已在全省全面铺开,我省已有33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批转、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46件(次)。

  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方面,我们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充分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强化对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工作,共受理行政申诉案件11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稳步推进民事调解、执行监督和督促、支持起诉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调解监督案件50件,执行监督案件514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90件,为国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05亿元。

  主持人:听了二位的介绍,我觉得二位的工作可以用十个字来总结,就是“铁肩担道义,执法护民生”。在人民的关注和期盼下,我们的检察官用默默无闻但却是坚定有力的行动给社会以安定,给群众以温暖,践行着他们“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誓言。

  我们都知道,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司法体制改革备受关注。

  我想问一下,随着咱们问题的深入和改革的推进,下一步咱们工作中的亮点或者是工作重点在哪里?

  贾富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法律监督是法治实施的重要支撑。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将着眼于保障经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足于强化诉讼监督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依法提出抗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用多元化监督的方式,善于科学结合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审判实际、公共政策等因素,强化监督效果。强化诉讼违法调查,从个案入手,及时发现和审查隐藏于裁判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现象,确保司法权合法正当运用,保障司法环境的和谐健康。

  王钦杰: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等新部署和新举措,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制度,并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要始终秉持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转变监督理念,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实践中加大探索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主持人:其实从刚才二位的介绍当中我们还是能看到,我们在改革当中所做出的努力工作的。我想问一下,针对下一步的问题,我们会有那些创新性的工作要开展?请贾处长和王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贾富彬:一是抓办案。进一步深化“两个专项”活动,规范完善办案机制,集中梳理长期缠诉缠访案件,实现案件质量的新提升;探索与内部和外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办案效果的新突破。

  二是抓公开。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微信微博、公开宣告等多种方式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范围及流程的宣传,让民行服务在百姓身边,让民行工作与群众同行,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是抓队伍。我们将2015年定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年”,采取岗位练兵、人才库建设、专家授课、借调轮训等多种方式,筑牢业务基础,强化业务提升,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使我们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能够适应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王钦杰:根据四中全会《决定》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我们将在两个大的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工作:

  一是在行政诉讼监督方面,我们将以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诉讼的结果、程序、执行全过程的监督,重点加大对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以及行政机关在诉讼活动中非法干预法院公正审理、应出庭不出庭、不执行行政裁判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在诉讼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面,我们将稳步探索建立以畅通行政诉求为导向、以调查违法为手段、以督促、建议纠正违法为前置、以提起诉讼为保障的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

  主持人:我们的访谈进行到这里,有网友就想向二位处长进行提问,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尖锐的。这个网友说,问一下贾处长,我们民行部门采取了什么措施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贾富彬: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政法机关提出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民行部门也把这一要求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监督,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办好每一起案件。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案件受理、送达、分案、审查等各个环节,健全办案流程内部分工制约等制度,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及案件资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对能够公开的有关监督程序、法律文书等向社会公众以及案件当事人公开;推进公开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及证人等的意见;积极推进公开宣告制度,对适合宣告的文书,当场向当事人进行宣告,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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