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4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青岛市政府3日下午发布经济适用房“新政”,明确限定了各行政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区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政策,青岛市崂山区经适房基准价格最高为5700元/平方米,最低为4700元/平方米;市北区最高为5200元/平方米,最低为4200元/平方米;李沧区最高为4600元/平方米,最低为3900元/平方米;黄岛区最高为4300元/平方米,最低为3200元/平方米;城阳区最高为4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550元/平方米。此外,青岛市市南区由于建设用地紧张,原则上不再建设经适房项目。
按照新规,青岛市物价局将在经适房公开销售前,会同国土资源房管局根据项目所属行政区和区位的不同、各行政区内配建经适房和集中建设经适房收支平衡预算情况,确定每个经适房项目具体的基准价格,这些基准价格都不得超出规定的基准价格区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