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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直机关培训费定额 每人每天最高400元

来源:新华网2014年5月25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4日电(记者陈尚营)为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济南市财政局日前印发《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培训费将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最高400元,聘请的授课人员费用最高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办法提出,培训费的上限还将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发生变化。15天以内的培训按上述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利用内部培训场所举办培训。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对于讲课人员的费用(税后),办法也做了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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