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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复查聂树斌案

来源:大众日报2014年12月23日【评论0条】字号:T|T

  今天(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复查合议庭组成人员分别会见了张焕枝和聂树斌案申诉代理人。

  据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非诉案件进行复查,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按照这一规定,对于聂树斌案,合议庭应至迟在六个月内作出是否立案再审的决定。

  合议庭法官首先会见了张焕枝及其他亲属,并向他们介绍了复查合议庭组成人员,包括法官5人,书记员2人。合议庭向张焕枝说明了在复查过程中作为申诉人享有的权利。张焕枝确认了两名申诉代理律师,分别为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昨天,张焕枝正式解除了与律师刘博今的委托协议,重新委托此前曾经代理申诉的李树亭律师。二人已于昨天下午5点抵达济南。随后,张焕枝又与陈光武律师签署了委托协议。

  在会见了聂树斌亲属后,合议庭成员又与两位代理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律师提出查阅复制聂树斌案卷宗,合议庭表示,律师阅卷是法定权利,必须予以保障。自12月12日最高法院决定由山东高院复查这一案件后,聂案案卷目前已经全部移交至山东高院,合议庭将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根据复查工作进展的具体情况通知律师阅卷。

  会见结束后,陈光武律师说,山东高院对此案达到了最高重视程度,合议庭的五名法官均是业务顶尖的法官,相信会依法公正透明地完成对聂案的复查工作。

  今天上午,聂树斌案两位律师向山东高院提出三项申请,一为申请调阅聂树斌案卷宗,二为申请调阅王书金案件卷宗,三为请求法官协调被害者家属调取聂案更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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