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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今年1至11月立案835起 党政纪处分817人

来源:齐鲁网2014年12月15日【评论0条】字号:T|T

  齐鲁网济南12月15日讯(记者 刘岩)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自1月至11月,泰安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5起,党纪政纪处分817人,其中泰安市本级自办案件37起。

  据了解,今年以来,泰安市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市纪委常委集体研究案件制度,泰安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批办督办案件211件。同时,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排查机制、整体联动快速突破机制、抓早抓小机制、督导检查机制。泰安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审计等部门联合快速突破重要案件46件。

  数据表明,泰安市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跟进监督、提醒教育、诫勉谈话。今年1至10月,泰安市纪委函询谈话19人,启动责任追究的诫勉谈话106人。强化警示教育,选取8起党员干部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组织巡回宣讲。对近3年发生的19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责成发案单位深刻检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增幅连续2个月排名末位的,责成纪委书记书面说明情况;连续3个月数量下降的,约谈纪委书记。对查办案件“交白卷”的派驻组长诫勉谈话,案件查办保持了强劲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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