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鲁网12月3日讯(淄博台记者 王守鹏 张铭)12月2日是122交通安全日,当天上午,淄博交警对查获的三名无证驾驶货车载人的驾驶人正式实施拘留,警示其他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2014年,11月15日,11:30许,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货车违法责任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拘留”
今天上午,在淄博交警临淄大队金山中队,三名涉案人员因无证驾驶货车违法载人,被送往拘留所正式实施拘留。交警关永:当时他是一共三辆车,每个车都超员,一发生交通事故,人非常容易受伤,造成人员伤亡。我们就对他依法进行了查处。
记者注意到被查扣的货车车斗里,还有数个烟头和一地的瓜子皮,显示了这里曾经有不少人坐过。对于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3名司机都表示非常后悔。无证货车违法载人司机赵某:当时我们没意识到这个错误呢,我们认为我们拉个人不上正式的路,我们没多远,对这法律可能意识不是很强,以后我们觉得不犯类似的错误。
在集中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警示其他驾驶人的同时,从今天开始,淄博交警也将针对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治理,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交警关永:具体措施就是每天的早上、晚上、中午集中对违法情况进行查处。查处以后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对没有手续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没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身教育,保证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