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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沙河镇加强孕情监测 严打“两非”行为

来源:新华网2014年11月6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5日电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充分发挥计生部门职责,注重加强孕情监测,防止“两非”行为发生。同时,利用属地管理优势,将控制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村庄责任目标考核,着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高势头。

  一是严格生育证申报制度,杜绝办证前怀孕。严格生育证申报制度,对即将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育龄群众,由村计生专职人员跟上督促办证,经过查体确认未怀孕后,及时为其申报办证;对达到申报二孩生育条件育龄群众无正当理由不申办生育证的,列为重点对象,加强孕情监控;对主动办理生育证的育龄群众,在申报前进行严格查体,对已怀孕的,动员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对已领取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及时纳入孕期监测范围。

  二是落实专职人员责任,强化孕期跟踪监测。将孕期跟踪监测服务纳入村级计生专职人员经常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绩效挂钩,坚决兑现。建立持生育证育龄妇女双月监测制度,即持生育证育龄妇女在怀孕后每两个月由村专职人员督促到镇服务站进行一次体检。大月份的,村计生专职人员每月入户访视一次。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防止有关人员弄虚作假,严格落实镇包村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责任,将镇人员所包村持证人员来站双月监测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镇包村人员与村专职人员同等对待,同奖同罚;对个别技术人员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是建立即时报告制度,严打“两非”行为。对持证人员怀孕期间有流产征兆的,由村专职人员陪护到市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确需流产的,在抽取血样后实施流产手术。对自行到镇其他医疗单位实施流引产手术的,接诊单位须及时通报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组织人员对流引产妇女和接诊大夫进行调查,抽取流引产妇女血样,并及时送至外地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化验检查,对经鉴定确属意外流产的,为其重新申办生育证;对非医学需要私自终止妊娠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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