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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启动实施“营改增”政策 消除重复征税

来源:大众网2014年10月28日【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10月28日讯  “以前,公司的物流运输业务,我们都是与公司的产品销售混合管理,需缴纳增值税率为17%。全县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开展以后,通过县剥离办公室培训,我们将物流运输业务剥离出来,成立津利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业务的税率降低为11%。”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说。初步估算,此项业务开展,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成本61万元左右,若后续购置车辆,将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进项抵扣增加,单位税负还将进一步降低。

  这只是我市主副业务分离出现成效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实施非主营业务剥离,挖潜现代服务业存量,长期以来,很多工业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常常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既严重压抑了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也限制了服务业规模的扩张。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国家启动实施了“营改增”政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抵扣环节,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制保障,可以说,营改增政策下实行非主营业务剥离恰逢其时。

  一是可以充分发挥非主营业务剥离政策性减税及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叠加效应和溢出效应,切实降低母体企业、新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剥离发展服务业,向工业企业中要增量,是提升服务业总体规模最直接、最有效途径。为此,实施了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计划将农业、工业中内置的服务业环节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服务业企业,并纳入服务业限额企业统计范围,在利津县,全县预计2014年完成65家剥离纳限任务,截止今年7月底,已新剥离成立7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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