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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已有三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走快速处理赔偿

来源:大众网2014年10月27日【评论0条】字号:T|T

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国新向记者介绍“掌上交警一点通”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国新向记者介绍“掌上交警一点通”
拆检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拆检事故车辆拆检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拆检事故车辆

  大众网滨州10月25日讯(实习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管林建)自今年7月1日滨州城区推行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滨州市城区发生的机动车轻微刮擦、碰撞等轻微交通事故通过快速处理赔偿的比重占整个轻微交通事故比重的30%左右。通过快速处理赔偿的方式大大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城区道路保持高水平的通行效率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滨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自7月1日正式实施,快处快赔即在规定时间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分清责任没有异议、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掌上交警一点通”中的轻微事故处理模块或微信(关注滨州交警公众号)拍照固定证据并上传,待收到事故确认短信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可以直接约定在24小时内共同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事宜。这样既保证了道路的畅通又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警力。

  24日,记者从东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在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设立了两个快速理赔中心,截至24日,通过快速理赔的轻微交通事故数量达700余起,占整个轻微交通事故比重的30%左右。“仍有7成左右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没有争议情况下,由于对快速理赔不了解仍然走传统的理赔方式,这样既不利于交通的畅通,也造成了警力的紧张。”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国新说。

  记者了解到,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这项处理办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双方无人员伤亡且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目前适用于在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且时间规定为4月份至9月份6点至19点,10月份至3月份7点至18点时间段。在规定时间以外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滨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固定现场证据以后,及时将车辆撤离现场,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或报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登录“掌上交警一点通”根据提示操作,将现场照片上传到轻微事故处理模块,等待10分钟左右后会收到保险公司的损失评估短信。对于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发生的事故,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等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因“掌上交警一点通”系统错误导致当事人无法访问系统的。

  在东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记者看到,为方便当事人办理理赔,办公大厅内包括平安财险、中国人民财险、太平洋财险在内的十二家保险公司都设立了自己的办公柜台。在机动车拆检中心,为了能及时解决定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摄像头全程监控拆检过程。

  “我们本着全员接警、资源共享、自助处理、免费拆检的快速理赔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来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理赔,先在城区试行,逐步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随着快速理赔办法的试行,越来越多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会走快速理赔这条新道路”孙国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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