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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为困境儿童发放每月不低于300元生活费

来源:齐鲁晚报2014年8月28日【评论0条】字号:T|T

  齐鲁晚报讯 近日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我省1.3万余名因事实无人抚养、重病重残等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儿童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自2014年1月1日起由县级民政部门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根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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