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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居住证 力争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来源:新华网2014年8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9日电(记者 吴书光)“没想到居住证挺好使,我孩子的准生证很快就办了下来。”在济南市历下区工作的黄女士说。因为户口不在济南,她一度担心办不了准生证,如今她儿子已经1岁多了。

  黄女士2012年底按要求办理了居住证,当时听说可以享受多项公共服务。直到她办理孩子准生证才认识到这张小卡片的威力。黄女士只是山东省受益于居住证的代表之一。

  近年来,山东省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04年,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自2012年10月1日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免费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可以享有就业、住房、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目前,全省已经制发居住证240余万张。

  山东省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出自《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这一政策属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客观上推动了外来人口享受公共服务。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上附有社保、计生、子女教育、住房等公共服务功能。外来人口如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即可享受到本地人诸多的待遇,比如孩子可以在本地享受9年制义务教育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专家表示,居住证增加了公共服务职能,折射出政府角色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采访中,也有一些地方群众向记者反映,使用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并不十分便利。对此,山东省公安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一、财政承受能力不同,一些地方的居住证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略有差异,但随着经济发展,肯定会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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