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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彩石山庄项目”进展:2/3购房户已申请调解

来源:大众日报2014年8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济南“彩石山庄项目”司法程序取得积极进展

  半月已有2/3购房户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将依法开展调解和审理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济南市“彩石山庄项目”自启动司法程序以来,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8月15日,已有1400余名购房户到相关法院递交材料并申请调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司法程序,人民调解组织和法院会坚持依法调解和审理相关纠纷。

  购房户诉求各不相同

  “我们今天刚到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人民法院作了调研统计,目前已有1400余户购房者来法院申请调解。”8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8月1日有关部门对外公布济南“彩石山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以来,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约有2/3的购房户来到法院申请走司法程序,用法律方式和渠道解决问题的思路展现出积极效果。

  司法程序启动后,当事人可通过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再到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为此,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选派了15位调解员分别进驻了上述三家法院,目前,整个调解登记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依然可以继续受理购房者的申请。

  据相关部门初步掌握的情况看,彩石山庄购房户涉及2146户,情况也各不相同,不少购房户以权益保证金的名义支付了大部分或部分房款,也有数百户群众支付了全款并进行了网签。据了解,目前,购房户们的诉求也不完全一样,有的要求按照合同交房,有的要求以本金加利息来退款,还有的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不少购房户得知“彩石山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后,第一时间便赶到相应法院办理了登记手续。“这个项目停工这么多年了,购房户都想尽快解决问题,而且大家对司法程序也都比较认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今后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当事人可以马上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于经审查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审查后会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裁定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一样的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

  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亦主张权利

  在购房户积极申请调解主张权利的同时,三联集团的其他债权人也已经或正在准备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主张各自的权利。

  据不完全统计,三联集团的债权人群体,除了购房户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供应商、建筑商、失地农民、内部职工等等。仅彩石山庄项目涉及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就有6家,债权本息达数十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在征地过程中,至今仍拖欠上千户村民的安置补偿费用。而目前在济南市的法院系统,尚有涉及三联集团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数百件。从这些初步情况也可以大致看出三联集团债务问题的复杂性。

  “我们承接了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房地产项目,而截止到2008年,三联城建共拖欠我们2000多万工程款,至今没有偿还。”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还有不少三联集团的老职工向记者反映,“最早(三联)还是个不错的单位呢,后来慢慢地工资就拖欠不发了,一直到现在没解决,还有社保也欠缴着呢。”

  如何协调平衡好如此庞大而复杂的债权人群体,是个大问题。据了解,经过多方协调,三联彩石项目的债权金融机构已经初步表示,在维护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同意购房者优先实现其合理合法的诉求。“我们理解购房户们对自己住房梦的渴求和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所以顾全大局,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让购房者优先,但是我们金融机构的权利也应当得到公正合法地对待。”一位接受采访的债权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

  “既然是依法解决,法院就必须依法平等保护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失衡。”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在多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会后分析,“不管回望历史还是着眼未来,走司法途径理性维权都是大势所趋,恐怕也是唯一出路,而如果个别购房户诉求过高,不但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因此导致整个处置方案再次陷入停滞,因此,还是建议购房户理性维权,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政府坦诚面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济南中院的负责同志表示,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将会高效地进行调解和审理,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据接受采访的法律专家和律师分析,在推进司法程序过程中,调解组织与法院会对每一起案件、每个购房户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比如是否签署了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是否交了全款,是否办理了网签,五证是否齐全等等,根据不同的情况分门别类,适用一致的法律规则来进行调解和审理。

  在采访过程中,有购房户提出,除了向三联集团追偿、要求赔偿以外,还有一些因素需要考虑。比如,不少群众当年买房是冲着三联集团或明或暗的政府背景去的,这给群众造成了误导;政府有关部门在相关房地产项目的监管方面不够到位,存在着一定的失职之嫌;相关的担保公司、银行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似乎也未完全尽到自身的职责义务,难辞其咎。对于这些方面,是否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该是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承担。如果有属于政府部门的问题或过错,我们决不推诿。”接受采访的省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有关同志指出,对于历史遗留的“彩石山庄项目”问题的解决,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权,无论涉及到哪一方的责任,比如其他当事人或参与方的责任,都应依法处理。政府首先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如果案件涉及政府的问题,也会坦诚面对、不回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解决群众利益纠纷走司法渠道,并不意味着党委政府不管了,政府怎么会不管老百姓呢?只是我们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各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责任,这其中当然也可以包括政府及其部门的相应责任,这是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他告诉记者。

  记者感受到,这次三联集团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开始体现出用法治思维、走法律渠道来处理解决利益纠纷,相信随着相关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不仅会让长期困扰老百姓的具体遗留问题能够得以彻底解决,还会极大地提高各个方面对法律的认识,增进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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